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967/2014-07498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卫计委 发文日期 2014-1-17
文号 射人口计生委〔2013〕5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命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批复

 

各镇(区)人口与计生服务中心: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你单位上月报来的申请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材料,经县人口计生委内审及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共批准129对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名单附后)。请你单位将批准的对象,在其所在镇(区)和村(居)委员会(单位)张榜公示10日,接受群众监督。经核实无讹后由县人口计生委办理生育证。
特此批复。

                   射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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