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584341H/2013-0616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3-3-19
文号 射城管委〔2013〕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城管系统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部:
  为建立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促进无职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结合城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设岗定责为手段,以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目的,不断增强无职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践行党员先进性和树立正确的党性观念,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作用的充分发挥,从而推动城市管理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对象
  无职党员,为在基层党组织中未担任职务,在单位未担任中层领导(含)以上职务,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协调和议事能力的党员。
    
  三、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合理设岗。各党(总)支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无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和主要特点,依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统筹安排,因人设岗。各党(总)支部根据本单位的整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灵活掌握方式方法,在尊重党员意愿的前提下,研究确定党员上岗名单。党员上岗名单要在单位内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3、以人为本、自愿选择。各党(总)支部公布岗位名称和岗位责任,充分考虑无职党员的素质、特长、年龄、体能、居住等情况,尊重党员意愿,由党员根据自身条件自愿选报岗位。要发挥党员特长,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给党员工作生活增加负担。
    
  四、岗位设置及职责内容
  各党(总)支部根据本单位职工规模、党员情况、群众需要等实际情况,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设置要紧紧围绕本单位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需要,以改进作风、提升执行力为重点,在带头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发展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所设岗位、所定责任及上岗党员人数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也可一岗多人。
  1、法规政策宣传岗: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方针政策、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的重要部署等;宣传我局重大工作决定,对党员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收集并向局党委反馈。
  2、政务党务财务监督岗:积极为城管系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建言献策,反映干部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开支情况、民主集中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各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监督本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收集群众或服务对象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工作评价。
  3、行政执法督察岗: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接待和受理对城市管理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
  4、信访咨询岗:热情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为部门与群众牵线搭桥,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引导上访群众到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环境卫生岗:环境保护意识强,热心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卫生知识宣传;自觉搞好单位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亮化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维护好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文明新风岗:协助党组织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业余文化生活;带头参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不断强化自身修养。
  7、安全管理岗:积极主动参与城管系统内安全生产管理,时刻关注、发现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突发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具体程序
  1、合理设岗。由各党(总)支部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并制定出每个岗位的主要责任。岗位责任既要科学规范,又要简明易行、方便考核。召开党员大会,将岗位名称、职数、工作职责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自愿申报岗位,或全体党员民主推荐上岗党员初步人选。
  2、报岗定岗。岗位设定后,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动向党组织申报适合自己的岗位。在党员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党组织结合各岗位所报党员的数量和党员的特长,进行全面审核,统筹商议讨论,形成岗位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后,确定各个党员的岗位。
  3、公示明岗。党员岗位确定之后,各党(总)支部要与上岗党员签订《认岗承诺书》,(一式三份,党员一份、各党(总)支部一份、局党委一份)颁发无职党员认岗证书上,并利用公开栏或公开信等形式,向群众公示上岗党员和岗位责任等情况,加强群众对党员履岗情况的监督。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要把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列入全年党员统一活动日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党(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做好统筹推进。要建立设岗定责工作台帐,详细记录党员履行责任及考评情况。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党(总)支部要设一名“设岗定责”工作负责人,负责牵头联系、帮助、指导上岗党员履行职责,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履岗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出改进措施,积极探索和推行以“做什么让群众明白,如何做让群众监督,做的怎样让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承诺制”,确保设岗定责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各党(总)支部要针对岗位类型的不同、对象的差异,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上岗党员进行培训,提高党员的素质,提升党员发挥作用、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建立例会汇报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地通过召开上岗党员汇报会、群众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找出活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建立考评激励制度。局党委将把“设岗定责”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评内容,进行统一考评;对党员是否上岗及在岗位上的作用发挥明显、事迹突出的上岗党员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上岗党员,局党委将及时与他们进行谈话、交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提高责任意识,如属岗位不适合的,要根据党员的特长和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岗位。

 


                                                中共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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