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69890225A/2013-0688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洋马镇 发文日期 2013-4-25
文号 洋办发[2013]1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转发《射阳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消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射阳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射阳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

                射阳县洋马镇党政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射阳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

为规范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消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程。

一、尸体的运送

1、尸体运送前,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胶鞋及手套。

2、运送尸体要用密闭、不泄漏、不透水的容器包裹,并用车厢和车底不透水的车辆运送。

3、装车前应将尸体各天然孔用蘸有消毒液的纱布、棉花严密堵塞。

4、尸体躺过的地方,应用3-5%烧碱液喷洒消毒,如为土壤地面,土层连同尸体一起运走。

二、尸体处理

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深埋法,具体方法为:

1、掩埋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2、坑的长度和宽度以能容纳侧卧之尸体即可,坑深不得少于2米。

3、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病死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

4、坑底铺2-5cm厚的石灰,将尸体侧卧放入,将污染的土层、捆尸体的绳索一起抛入坑内,然后再铺2-5cm厚的石灰,用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少于1.5米,尸体掩埋后,与周转持平,填土不要太实。

5、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3-5%的烧碱液喷酒消毒。

三、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四、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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