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967/2013-0651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卫计委 发文日期 2013-7-26
文号 射人口计生委〔2013〕1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病残儿医学鉴定合格对象公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病残儿医学鉴定合格对象公示工作的通知

        镇区人口计生中心:
为认真落实2013年上半年病残儿家庭照顾再生育一孩的政策,防止申报及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请你镇区认真做好合格对象的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对象、地点和时间
你镇区在接到县人口计生委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公示名单后,请于2013年6月22日前将公示通知书和公示名单在女方所在村(居委会、单位)的政务公开栏中连续公示10天(6月22日-7月1日)。女方有工作单位的,请在女方单位政务公开栏中公示。
二、公示要求
1、公示内容。为了保护鉴定对象的隐私,不得公布患儿的疾病名称。
2、公示方式。各镇区要用多种形式公示,农村对象要公示到学校、路口等人群集中的地点,城市对象要公示到学校、夫妻双方单位、住宅楼。
3、公示期间,各镇区要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值班。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于7月2日前书面上报我委。
4、县对公示情况要进行抽查,保证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
1、2013年上半年病残儿医学鉴定结果公示榜
2、2013年上半年病残儿医学鉴定结果公示群众意见反馈报告书
3、镇区2013年上半年病残儿医学鉴定公示名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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