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民政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5月20日,山东省章丘保利民爆剂南科技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3个死亡;5月31日,黑龙江省中储粮林甸火灾造成4.7万吨粮食过火;6月2日,湖南省邵阳市司马冲煤矿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因液氨泄漏引发特别重大燃烧事故,目前已造成120人死亡,多人受伤;6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一燃气公司办公楼食堂发生爆炸,导致约400平方米办公楼坍塌,已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经局长会办会研究,定于2013年6月25日至9月30日,在全系统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发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系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这次大检查覆盖全县民政系统所有镇区、敬老院、民办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小型托托所、关爱之家,民政下属各单位,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今年以来长期未得到重视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镇区民政办,各直属单位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领导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点之重的位置来抓;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是否明确清晰;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取得实效。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类台帐是否健全完善;规模以上企业是否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是否按照要求每月进行隐患自查自报;是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是否对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重点岗位、特种设备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组织开展企业应急救援演练。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2、消防: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情况。
4、人员密集的服务行业。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四、责任分工
各镇区民政办公室、局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承担第一责任,要严格按照射民字[2013]51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实施,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职责。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8月31日)。各镇(区)、局属各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开展,隐患排查未上报、零上报和未及时整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二)督查整改阶段(7月10—9月10日)。督查整改与企业自查自纠同时进行,局领导小组成立检查和督查组,分赴各镇(区)、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互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并及时公布检查、督查结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0日—9月30日)。各镇(区),局属各单位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根据国务院、省、市、县通知要求,县避成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组成的11人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镇区民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留下相应的检查记录,督导检查情况由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县安委会报告。
(二)突出重点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各镇(区)、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找准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重点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开展,隐患排查未上报、零上报和未及时整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各镇区民政办、各单位积极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安全检查,真正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提高检查实效。
(三)严格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执法。严格安全大检查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不认真排查隐患的单位和查出的隐患问题实行“零容忍”,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安全隐患的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版报、专栏、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大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各镇(区)民政办、各直属单位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报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25日、8月25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办公室;9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安委会。
射阳县民政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