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356E/2013-0639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3-7-10
文号 射水〔2013〕7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决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报请批准《射阳县射阳河、明湖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

射阳县人民政府: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要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地,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其建设水平和保障程度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3月22日起施行《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全面启动全省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规划和实施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和省政府批复同意的《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省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联合制订了《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的意见》,并得到了省人民政府的批准。2011年10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决定在全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落实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全面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射阳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按照水源地达标建设的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积极推进。2013年2月16日射政复[2013]2号文批复同意射阳县水利局与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共同编制的《射阳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求加快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安全、充足和水质优良。
目前射阳县共有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别是射阳河水源地和明湖水源地,两个水源地取水已实现清水互通,互为备用。射阳县水利局根据相关要求,委托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编制《射阳县射阳河、明湖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本方案编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中“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到位、信息共享、应急保障”的具体要求,通过对水源保护区域的勘测调查、资料收集、水量水质分析等工作,在掌握饮用水源地运行状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为下阶段的工程建设和制度落实提供依据,并为今后一个时期射阳县饮用水源地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现具报告,请求县政府批准实施《射阳县射阳河、明湖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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