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7XC/2014-06768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4-11-20
文号 射财预[2014] 2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区财政所,县直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苏财预[2014]1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1、高度重视,把握口径。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是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各镇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各镇区、各单位要按转发的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和填报口径执行,以审计确认的2013年6月30日债务数据为基础,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存量债务进行清理,按审计口径确定的地方政府负责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类填报,并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甄别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
  2、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债务清理工作由各债务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初审、审计局复核确认、财政局审核汇总。凡与2013年6月30日审计结果不一致的各笔债务,债务单位都需提请审计局出具审计意见,否则退回债务单位重新核实填报。各镇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镇区、本单位清理统计结果负责。
  3、严格手续,按时上报。各镇区、各单位债务清理甄别表格必须于2014年11月22日前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审计局审核确认,出具审计意见。11月28日报县财政局甄别汇总。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苏财预[2014]126号)

射阳县财政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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