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中小学、规模幼儿园: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每一所中小学、规模幼儿园校舍基本情况,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和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请全县全县中小学、规模幼儿园绘制本校建筑物平面图,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与绘制要求
学校平面图主要表示学校区域内的所有新建的,原有的和将来准备建造的校舍位置,校舍的平面形状和朝向;区域内的道路分布、绿化布置、周围地形、地物等。
1、表明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道路布置,在图的右上角处画出指北针表示朝向。
2、建筑物轮廓用粗实线画出,建筑物编号按照自南向北、自西向东的顺序。
3、平面图所采用的比例有1:500,1:1000,1:2000等几种,学校可根据情况选定,也可另选.图上所标注尺寸,一律以米为单位。
4、平面图上方必须加标注,注明建筑物编号、名称、层数、建筑面积、建筑时间、加固或新建时间、上次常州鉴定的等级等(如:1 教学楼 3层 1200平方米 1999年建 2012年加固 B级)。
5、纸张及字体要求:纸张为A4(如校园面积大,建筑物数量多,可以在2张A4纸设计),标题采用3号正楷加粗,其余字体为4号或5号仿宋、加粗,平面图要求干净、准确、规范。
二、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5日前各学校完成平面图绘制工作,平面图须经校领导审阅并加盖学校印章,报教育局基建站,电子文档发至2866477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