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297/2014-0823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特庸镇 发文日期 2014-12-3
文号 特政办发〔2014〕2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特庸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

     《特庸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特庸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安康宜居美好家园,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集镇、村庄、河道、道路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方向,严格按照“六整治、六提升”、“三整治、一保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整治镇村垃圾、河道沟塘和村容村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改变农村面貌,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农村“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村居主体,群众参与。各村居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镇、村责任体系,形成联动机制,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镇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2.点面结合,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居必须坚持抓试点、树典型,探索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15个星级康居村庄先行启动,并引导整村推进,带动面上工作全面开展。

    三、目标任务

    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对我镇境内所有自然村进行全面整治,使全域内所有村居达到《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全域考核评分办法》确定的“环境整洁村”、 “星级康居乡村”标准,确保2015年1月至3月份一次性通过省市县全域验收。

    四、具体要求

    1.完善工作计划。镇村建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抓好“一图、一表、一方案”的编制工作,统一规范管理整治工作流程。“一图”即编制环境整治村庄分布图,要求清晰标注村庄区位、反映整治时序及完成情况;“一表”即编制村庄环境整治基本情况表,按自然村统计村庄概况、整治时序安排、重点整治内容、拟达整治标准及实施进展情况;“一方案”即编制本村居的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15个星级典型示范村庄要求编制专门的环境整治规划,其他村庄整治方案可采取文字和图表的形式,着重明确整治目标以及具体整治项目、计划进度、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内容,确保整治工作按计划有序实施。

    2.维护信息系统。镇村建中心明确1名专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加强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整治信息,镇水利站、农技中心、城管队、公路站、民政办等部门每天要将整治工作进度数据汇总上报村建中心,切实做到整治进度和信息数据同步。

    3.采集整治资料。图片、影像资料是反映整治工作实绩和成效最直观、最具说服力的表现形式,各村居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途径,落实专业人员做好村庄环境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图片和影像的拍摄、收集、整理、归档、录入以及报送工作。

    五、实施步骤

    此次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1日前)。镇政府大会后,各村居、各责任部门要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并组织细化已制定的整治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迅速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开展全镇集镇、河道、道路以及村庄清理积存垃圾专项行动,使村庄、道路、河塘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杂草清理到位,根据需求将垃圾池、垃圾桶添置到位,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房屋修缮出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沈海高速沿线的坟场补植苗木遮挡到位。镇域内所有村居对照《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评分办法》,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提升完善阶段(2015年元月1日-元月16日)。对照《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评分办法》进行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达不到要求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完善提升,确保全面达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元月17日-3月底)。各村居对照整治标准组织全面自查,提升完善,迎接上级验收;2015年元月中旬,镇整治办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逐村、逐组进行检查验收,对未达整治标准的村居下发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到位。巩固整治成果,保持整治成效。

    六、整治内容及标准

    1.整治生活垃圾。进一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全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五级网络建设,严格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各整治村要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配齐垃圾池(箱),一般每5-8户设置一个,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2.整治生活污水。镇政府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创建 “三星级康居乡村”的红旗中心村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正常使用。

    3.整治村容村貌。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柴草堆放应相对集中或放在房屋背面和有绿化遮挡的区域,主要道路沿线、公共设施与活动场地附近等可视范围内禁止堆放柴草;积存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在整治工作中统一安排处置;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杆线排列整齐;广告、店招设置规范,尺度、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

    4.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定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许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5.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6.整治疏浚河道沟塘。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河道整治达到”六无“的标准,即无严重淤积、无漂浮垃圾、无水花生和浮萍等有害物、无违法占用河道、河中心无阻水高杆作物、河坡无垃圾、杂物和草堆。

    7.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居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套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农村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

    8.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场所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空闲地、废沟河塘,做到见缝插绿。积极推进北洋中心村、红旗中心村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对集镇区的绿化进行补植并加强管护,村庄绿化应以大乔木和亚乔木为主,灌木、地被植物和水生植物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节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

    9.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水源地整治,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

    10.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分批实施。村内道路形态应结合步行为主的交通需求,线形自然,不裁弯取直;主要道路宽度一般4-6米(工业村除外),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黑色化路面,创建“星级康居乡村”的村庄应沿主要道路一侧合理设置路灯照明;次要道路宽度一般2.5-3.5米,宅间道路宽2-2.5米,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乡土化、生态化的材料铺设并实现“户户通”,注重保留和修复富有特色的石板路、青砖路等传统巷道。

    11.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引导促进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现有建筑物出新。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住房救助工作,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严禁借危(旧)房改造之名搞违法违章建设,大力整治违建行为。

    12.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统筹建立集道路整洁、河道清洁、绿化管护、垃圾清运、公厕管护“五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通过河堤、水面竞价承包等方式,由承包人包干管护保洁责任,或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将管护保洁责任落实给专业公司(队伍)承包;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引导制定《村民卫生公约》、《门前三包制度》等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使农村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七、部门职能分工

    1、党政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及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或短信形式汇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工领导、分工干部和村居书记主任,同时负责在召开会议或会办时,领导讲话稿起草、会议记录等。

    2.宣传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统筹制订宣传计划,分解落实宣传任务,充分利用镇电视台、村大喇叭宣传阵地,集中加大宣传力度。在镇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全镇整治的动态。定期不定期的在镇有线电视自办节目中邀请整治效果好的村居主要负责人作经验介绍,整治进度缓慢、行动不力的村居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安排宣传车到各村居进行循环宣传,并督查落实各村居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将各村居整治督查的情况定期在电视台上进行曝光,对整治效果好和整治效果差的地段在自办节目中循环播放。开展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整治评比活动,制定评比活动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3.农技中心:负责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秸杆综合利用率,确保无露天秸杆焚烧现象发生;指导村居在主要交通干道、重点位置进行绿化和美化。负责指导推进农村绿化和植树造林工作,落实农村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制度。

    4.财政所:负责分工领导、分工干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环境整治保证金的收取及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的兑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5.村建中心:承担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整治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上报等,对上做好衔接、对下做好指导,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相关部门和村居环境整治中的经验和不足。牵头负责村庄整治方案的审查指导工作;协助村居拆除和清理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等工作;指导15个星级康居村庄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房屋修缮和出新等工作;牵头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考核验收工作。

    6.水利站:牵头指导和督查推进“整治疏浚河道沟塘”等工作,清理水体、疏通水系,建立农村河道沟塘轮浚机制,落实河道管护长效管理制度。

    7.城管队:牵头指导和推进“整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工作,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规范广告、招贴设置;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整治集镇区出摊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户外广告,制定人流高峰期上下货车辆的禁行方案;牵头在集镇区和各村居合理进行垃圾池、垃圾桶的添置,统一垃圾池、垃圾桶的编号和管理;负责集镇区绿化的补植和管护、雨污水管道和路灯的维护等工作。

    8.公路站:牵头指导和推进“提升道路通达水平”等工作,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提升农村道路、桥梁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负责破损道路、桥梁的修补;负责干线道路上镇村界牌、指村标志牌的设立;负责农村公路路肩的达标管理。制定道路养护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和运营长效管理机制。

    9.民政办:指导推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中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督查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散坟迁移、集中墓地的遮挡。

    10.教育办:指导村庄健身活动场地及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农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工程”,达到省定标准;指导农村全民健身活动。牵头负责重点整治村庄休闲健身设施建设。负责督促指导特庸中学、码头小学、中心幼儿园、村办幼儿园的环境整治、绿化、文体设施的添置和管护措施。

    11.国土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和推进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土地的整治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导并结合农村土地整理,整合相关资金和项目协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保障村庄建设用地需求。牵头负责重点整治村庄建设项目用地调整。协助村建中心做好对危旧房屋的修缮、乱搭乱建的拆除工作。

    12.派出所:负责指导和协调影响农村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工作,指导推进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配合城管队做好集镇区出摊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秩序的整治。严厉打击阻挠和严重影响环境整治工作现象的人和事。

    13.文广中心。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配合镇宣传办对环境整治进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和播放等相关工作。开设广播电视专题,做到广播天天有声音、电视天天有画面,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牵头指导推进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规范村居图书室管理,清理私拉乱接的电视、广播杆线。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切实加强督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镇分工领导、分工干部要正常到分工联系点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各村居书记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全力做好协调、指导等工作。村居要对所辖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将这项工作摆上十分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镇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动员全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3.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镇政府将有效整合和利用各类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围绕全面完成环境整治目标任务,通过县镇财政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投入等多渠道筹措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严格督查考核。镇成立三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每天下村督查指导,并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对照时序进度,采取每日分工干部会办,每周二、四、六各村居支部书记会办,汇报整治进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镇政府将通过定期考评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并结合县督查组反馈的意见,重点跟踪督查,加强整治工作的动态性、过程性考核。镇纪委和审计站强化对专项整治资金的预算、申报、支出的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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