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584341H/2014-07153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4-2-20
文号 射城管[2014]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方案的报告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7号)及省住建厅《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验收标准》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射阳县实际,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为宗旨,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广泛借鉴其它城市的建设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改进创新,综合应用地理信息、卫星定位、遥感影像、无线通信、视频监控、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共享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再造城市长效管理新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托信息化技术,构建面向城市部件和事件的数字化、网格化城市管理业务运行系统和数据库,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秩序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主动及时的发现机制、问题解决快速精准到位的处置机制、职责分明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以及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范围全包容、空间全覆盖、时间全天候、监控实时化、处置及时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标准化、环境最优化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范围
  1、对象范围。数字化城管的对象范围为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7)所列出的涉及城市管理的全部七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它设施类以及扩展部件类)及六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突发事件类、街面秩序类以及扩展事件类)。
  2、区域范围。一期工程先行在城市核心区域实施,首期信息采集覆盖县城建成区35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滨湖大道,南至幸福大道,西至开发西区福建路,北至北三环路。
  3、职责范围。把与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全部纳入监督指挥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拟预留乡镇分指挥中心数字城管接口,最终实现二级平台管理。                          

  四、建设内容
  数字化城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空间数据建设和运行环境建设。
  1、体制建设
  强化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高位监督考核、指挥协调,按照监管分离的原则,设立隶属于政府并相对独立的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运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监督、协调和指挥职能。合德镇、开发区、城管、公安、规划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工商、卫生、民政 文广新局、电信、移动和联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各类问题快速有效处置,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城管”工作机制。
  2、机构建设
  县数字化城市管监督指挥中心是县政府监督、协调、考核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监督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受理中心、指挥协调中心。根据省住建厅《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验收标准》的要求,中心应为正科级建制,中心主任由政府办分管主任或城管局局长兼任。参照其他县做法,中心可采用事业编制,人员可在县内选调或在城管系统内调剂;按照城市管理划定的监管范围、管理内容和实际工作量,需要招聘指挥中心大厅坐席人员10人和监督员20人,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3、制度建设
  制定《射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按照“信息采集传输-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信息反馈-核实结案-综合评价”七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一级监督、两级指挥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对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案件处置及时性和处置质量进行考核,并以政府点评、媒体通报等形式,实行周考网上公布、月考媒介公布、季考会议点评、年考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范围及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考评范围,以及实行目标考核保证金、责任追究等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形成快速、高效的联动机制。具体程序是:监督信息员负责在责任网格内实行不间断巡视,当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监督指挥中心报告情况,监督指挥中心得到信息后,首先由综合管理中心进行甄别、立案、传送到指挥协调中心;指挥协调中心根据问题归属,按照“先属主、后属地”的原则立即派遣相关专业部门或街道(社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向监督指挥中心反馈处理结果,未达结案标准的案件实施二次派遣,直至办结。
  4、应用系统建设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数字化城管应包括九个标准子系统(包括无线数据库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地理编码、监督指挥、综合评价、数据交换和基础资源管理)。
  5、空间数据库建设
  根据住建部城镇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城镇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等技术规范,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所覆盖范围内的数据普查及建库工作。包括以下四个部分,一是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基础地形图可由国土、规划等部门负责提供;二是单元网格数据库;三是部件数据库,部件的基础数据可由相关责任部门和产权单位提供;四是地理编码数据库存。
  6.运行环境建设
  建设一套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基础应用平台:包括网络环境服务器、显示设备、存储设备、呼叫中心、系统软件、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和安全保障等。中央信息控制中心,包括系统中心机房、电子大屏幕显示系统、呼叫中心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视频监控应优先共享县公安、建设等部门单位的资源,未覆盖的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节点可新增视频监控设备。协同工作系统,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在监督指挥中心与各专业部门间搭起信息实时传递系统。

  五、建设规模、运行模式及资金来源
  我县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的建设直接投资费用约500万元,采用政府财政投资建设模式。即 “移动或电信承建、政府投入、部门使用、企业维护”的方式;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的建成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按建设投资分期付款。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全程监理,县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全程跟踪指导,县财政局组织资金审计;系统使用期间,每年的运行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承建部门继续有偿承担整个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六、建设周期及实施步骤
  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周期预计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主要完成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项目建议书、研究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建立长效管理监督考评体系等前期工作;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主要完成招投标、资源整合、数据普查、硬件采购、软件开发、场地改造、人员招聘及培训、指挥手册编制等平台建设工作;2014年12月,主要完成系统集成调试、并试运行;2015年1月至3月申报并通过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数字化城管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射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主任和县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合德镇、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法制办、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环保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由政府牵头对全县各职能部门已建成的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规划整合,把其中不涉密、可兼容的部分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与数字化城管无偿对接,实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互联互通。主要包括公安320视频监控系统和国土、规划建设部门的地理、地图信息系统。县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产权的城市管理部件的信息普查,城市管理信息处置和反馈。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协同配合保障部门,要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提供技术、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
  3、加强督查考核。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摆上位置,按照工作目标、时序进度和要求,组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全力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保证如期建成和试运行。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复。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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