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14-0893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14-2-24
文号 射食药监综〔2014〕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射阳县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的通报

全县各医疗机构:
  2013年,全县各医疗机构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药品不良反应(A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监测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报告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一定幅度的提升。为总结全县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反馈监测工作进展情况,现将2013年全县监测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县合计上报ADR报告891份,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为378份。年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联合下达医疗机构ADR报表呈报指标为565份,MDR报表呈报指标为100份。经统计分析,2013年医疗机构共上报ADR报告3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为99份。按报告完成率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特庸镇卫生院,国营新洋农场医院,县人民医院。个别单位ADR为零报告,分别是:长荡镇卫生院,盐场医院,计划生育指导站(详细数据见附件1)。同时,2013年医疗机构上报MDR监测报告的单位为30家,共上报MDR报告99份。
  二、情况分析
  从2013年我县的ADR、MDR报告情况来看,医疗机构ADR、MDR监测工作的开展还存在不平衡现象。与2012年同期相比,虽然总体上在线呈报单位数有了一定的增加,但MDR零报告单位仍占较大比例。部分医疗机构 ADR、MDR监测工作的开展滞后,与其实际的用药用械水平不相适应,明显影响了全县ADR、MDR监测工作的发展和提高,不利于预防和减少药械伤害事件的发生,影响了对药械安全信息的准确研判。
上述情况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对于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仍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存在药械不良反应报表数量多少,反映单位药械质量问题多少的错误思想,因而临床上发生了药械不良反应,尽量少报或不报;二是有些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责任不明,网络不健全,不能及时将发生的药械不良反应收集报告;三是部分单位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健全,缺乏主动上报意识,年底累积突击上报、事后补报现象严重。
  三、有关要求
  1、明确标准,增强做好监测工作的紧迫感。《盐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考评办法》已于2013年正式下发。按照考评办法,2014年我县医疗机构系统应向市ADR监测中心在线上报ADR报表不少于600份, MDR报表不少于200份。各单位应对照2014年目标任务(见附件2)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主动作为,加强推进。
  2、强化领导,提升监测工作组织化水平。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ADR、MDR监测工作。要切实将ADR、MDR监测工作列为各单位药械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列入业务目标考核指标,健全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度,实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人员职责,积极履行药械不良反应报告的法定义务,并积极探索和建立药械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3、落实措施,确保监测工作推进效果。对于2013年监测工作进展不到位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分析原因,加强培训,落实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收集临床药械不良反应信息,强力推进药械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在线呈报和管理工作,确保发生的药械不良反应在规定时限均能通过“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在线呈报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
  4、突出重点,提高监测工作质量。要在保证报告数量稳步增加的基础上,着重关注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中药注射剂品种、近年来新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和专门用于老年人、儿童、孕妇等高危人群的药品,要加强对新的、严重及群体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切实提高药械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提升新的严重的报表比例。
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是一项有利于加强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监测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保持并继续加大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两个目标任务。


          射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射阳县卫生局
     2014年2月2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