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乡镇保安消防队建设,县局研究制定了《2014年乡镇保安消防队建设方案》,现予印发。希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消防大队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乡镇保安消防队建设方案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4年乡镇保安消防队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保安消防队队伍管理,积极推进乡镇保安消防队建设,提升农村整体防灾抗灾能力,有效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根据《江苏省组建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队模式及人员配置
乡镇保安消防队的建设主要依托当地乡镇公安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组建,配备队员不得少于3名,其中队长1名,由当地派出所分管消防所领导兼任队长,专兼职消防民警、联防队员、辅警兼任消防队员和驾驶员,其它建制镇专职消防队人员配备可因地制宜确定人数,但必须满足常规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接警出动每次不少于3人,其中必须有1名以上派出所民警随警出动。
二、营房及门牌建设
乡镇保安消防队营房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由所在地政府组织实施,营房应具备车辆停放、装备库存及专职消防队执勤备战、办公、生活、学习、训练等基本功能,可视情设置训练塔。每个乡镇保安消防队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门牌,门牌具体内容为“XX县(市)XX镇(中心社区)保安消防队”,样式由消防大队进行统一。
三、车辆装备建设
按照“保障安全、满足实战”的原则,乡镇保安消防队应配备不少于1辆执勤消防车,并配备灭火救援所需的常规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各单位要对近二年配备的消防车做好上牌工作,并对照消防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法规文件》办好执勤车辆、人员保险的相关手续。个人防护装备及常规器材配备表详见附表1,附表2。灭火救援任务较重的,可针对本地区灾害特点,增强相关车辆装备。各单位已配车辆的上牌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未配执勤消防车的乡镇11月底前完成配备任务。
四、队伍管理
乡镇保安消防队由所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派出所实施管理,同时接受公安消防大队的业务指导和灭火调动指挥。队员在现有素质较好的保安联防队员中挑选,实行一职多能。队员经公安消防大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乡镇保安消防队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业务训练、执勤备战、日常管理等工作应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执行。
(一)队伍建制:消防队设队长一名,由派出所一名所长兼任,全面负责队伍的管理工作。消防队下设两个战斗班,轮流执勤。每个班设班长一名,驾驶员一名,战斗员两名。
(二)人员职责:消防队应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主要包括:队长职责、班长职责、队员职责、驾驶员职责。
(三)管理制度:消防队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值班制度、车辆装备管理制度、器材维护保养制度、行车安全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和工作制度、业务训练制度、奖惩制度等,具体制度牌匾格式及内容可参考附件3。
五、接警处置
各乡镇保安消防队应设置值班室并配备接处警专线或者设置火警远程语音电话及出动警铃。在接到群众报警或“119”、“110”出警指令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扑救,到达火场后应迅速查明火情,利用现有装备和附近水源快速投入灭火战斗,充分发挥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遇较大火灾或特殊火灾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队增援。保安联防消防队员应经常深入辖区熟悉水源、道路,并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织实地演练,并建立接警记录、火灾扑救现场记录、灭火演练相关基础的档案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发展乡(镇)农村消防队,是有效遏制农村火灾高发态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是弥补当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全面提升农村整体防火抗灾能力的有效途径。各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结合地区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普及、后提高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宣讲,提请政府加大领导和保障力度,切实推动此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乡(镇)消防队健康发展。
(二)建管并举,注重实效。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农村消防队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各派出所要为乡(镇)消防队统一建制称谓、管理标准、外观标识和制服,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指导其完善执勤备战、管理教育、业务训练、装备管理、考核评比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县局将乡(镇)农村消防队建设纳入派出所考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对工作进展快、及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视为消防工作不达标,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