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45Y/2014-0655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4-5-23
文号 射教发〔2014〕1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射阳县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职业学校:
 

现将《射阳县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中职招生工作。


射阳县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现就全县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文件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我县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巩固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使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我县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600人,其中射阳中等专业学校1450人,射阳电大150 人。
2.各初中学校中职招生任务达成数为本校今年参加中考普高分数线下学生数的40%左右(具体任务详见《射阳县2014年各初中校县内职教招生任务达成表》)。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射阳中专校、电大和初中学校要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的中职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
2.加大宣传力度。射阳中专校、电大要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初中学校在中考填报志愿前,要认真召开初三学生及学生家长会议,并利用主题班会、校内橱窗专栏、教师家访、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教育招生宣传,使社会、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学校的发展优势和专业设置情况,营造有利于促进中职学校招生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
3.落实招生责任。各初中校要依据招生方案,耐心细致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合理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志愿填报。射阳中专校、电大和各初中学校要层层分解任务,保证中职招生指标的圆满完成。招生过程中,射阳中专校、电大和各初中学校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沟通信息。
4.严肃招生纪律。各初中学校在宣传与招生过程中,严禁未经县局批准的招生学校人员到校宣传和招生,严禁收受招生学校的礼品礼金,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如在职教师有上述违规行为,经查实确认,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三年内职称不得评聘。对外地来我县招生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坚决杜绝扰乱本地中职招生秩序的现象发生。为维护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县局将成立中职招生工作督查小组,随时深入到各初中校进行跟踪督查。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82359681(监察室)   82352991(职社科) 。
 

四、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招生积极性,杜绝虚假招生,今年将各初中校完成县内职教招生指标达成率纳入年度考核,设置职教招生工作单项奖,对县内职教入学率处于前列的初中校予以表彰;对完不成招生任务且处于后两名的初中校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注:县内职教入学率=射阳中专校+电大实际入学人数/(初中校毕业生数-普高入学人数)×100%;初三毕业生数低于30人以下的学校和县城3所民办初中校另行考核)
各校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五、时间安排
1.5月下旬,召开中职招生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2.5月下旬到中考前,对自愿就读职教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各初中校配合招生校组织预录取。
3.中考结束后至8月,射阳中专校、电大与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初中校进行沟通与联系,做好跟踪录取工作。
4.9月中旬,职社科上报录取新生学籍,报送市教育局审批注册。
5.10月上旬,县局对各初中校职教类学生的县内入学率进行统计,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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