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43939991Q/2014-0782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合德镇 发文日期 2014--6--2
文号 合政发〔2014〕2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德镇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村居(社区)、镇直(属)各单位:
    现将《合德镇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合德镇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预案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8日

合德镇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预案

  为提高特大自然灾害快速反映能力和救助能力,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协同动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力争将特大自然灾害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强化组织领导
  镇成立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镇人武部、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村建中心、文广中心、农技中心、国土所、卫生院、派出所、供电所、电信公司、水利站。各村居(社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救灾组织机构,负责本区域的应急救助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1、民政办:负责全镇抗灾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工作,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安排、使用和管理,承担灾民无力自行解决时的吃、穿、住与困难的救助等工作。
  2、水利站:负责搞好水位监测工作,分析、预测水位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
  3、卫生院:负责因灾负伤以及因灾引起的疾病医治。
  4、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灾区治安稳定。
  5、财政所:负责救灾计划的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拔。
  6、文广中心:负责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7、农技中心: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收、抢种、补种等工作。
  8、人武部:负责协调指挥民兵开展抢险救灾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救险工作。
  9、供电所:负责尽快恢复灾区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等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系统功能等,保证救灾和灾区用电供应。
  10、电信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维护和抢修,保证电信畅通。
  11、村建中心:组织力量对灾害中被破坏的供、排水及集镇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集镇基础设施功能。


  四、成灾期间的应急措施
  成灾期间的救灾工作可分为三个时段
  (一)第一时段为紧急救助初期。此时段通常是指局部地区和个别村居(社区)发生灾害。当出现这类情况时,应当进入紧急救援状态,救灾机构开始运转,救灾预案开始实施,并及时逐级上报灾情。各村居(社区)在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在30分钟内向镇民政办电话报灾,2小时内书面报灾。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必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使灾情没有变化,每天上午7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镇民政办报告,直至灾害过程结束。
  (二)第二时段为紧急救助中期。此时的受灾范围、险情、救灾任务较初期阶段成倍增加,镇、村救灾预案应立即启动运作,各种措施迅速到位,救灾工作全面展开。
  (三)第三时段为紧急全面启动期。当全镇特大灾害发生时,启动特大自然灾害救灾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镇政府立即召开救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及对策。
  2、镇政府立即将我镇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报县政府及县民政局,并请县政府或县民政局来现场察看灾情、提供援助。
  3、镇成立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四个组,即查灾核实组、安置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对外受援组。
  4、工作组驻受灾严重村居(社区),指导、协调和帮助开展救灾抗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
  5、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深入灾区做好救灾工作,并视灾情发展,随时向县汇报。
  6、实施紧急救助安置办法
  ①灾民转移。一旦发生灾害后,立即把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要坚决转移,在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戒标志,严禁受灾群众返回危险区域和危险房屋,紧急转移安置期间,要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学生有学可上。
  ②灾民安置。按照地方安置为主、上级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将“五保户”、“危房户”、“倒房户”采取借房、投亲靠友、搭建临时居住点等办法安置灾民。
  ③物资的调配和结算。按照就近原则调配物资。受灾村居(社区)自己安排调动的物品,一律由本村居(社区)负责结算。镇安排调运的物品,由镇负责结算或者指定结算单位。


  五、灾后救助工作
  (一)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二)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
  (三)认真组织查灾核实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的房屋倒塌、农田绝收、家产损失等重大损失情况。
  (四)根据灾后的灾情数据,制定灾民衣、食、住等总体安排方案,由镇政府审定后,分步实施。
  (五)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尽量减轻灾民负担。


  六、其他事项
  镇直各单位、部门和各村居(社区)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并及时报镇民政办备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特大自然灾害预报后或成灾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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