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卫生院、防保所,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卫生单位、农(盐)场医院:
现将《射阳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拒收‘红包’、回扣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射阳县卫生局
2014年5月30日
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拒收‘红包’、回扣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近年来,我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虽然采取了系列措施,总体情况良好,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社会反响强烈。5月份,经媒体曝光的县人民医院少数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家属“红包”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收受“红包”虽然发生在部分单位的少数人身上,但是严重地损害了我县卫生系统的行业形象。为着力解决卫生系统群众反映 “红包”、回扣等问题,树立清廉卫生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拒收‘红包’、回扣集中整治月”专项活动,并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整改, 注重实效, 集中抓好医卫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有效遏制医药购销中的腐败行为和纠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拒收‘红包’、回扣集中整治月”活动,达到服务优质、行风优良、无索要“红包”回扣的行为,无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无违反职业规定的行为,达到群众满意。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8日)
结合“九不准”及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召开“红包”回扣集中整治活动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要求,落实任务;利用科室主任会议,职工大会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集中整治活动。实行个人向科室负责人承诺、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承诺、领导班子成员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层层签订贯彻落实“九不准”承诺书,作出廉洁从医承诺,并以展板形式公示主要科室承诺内容,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开展住院病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将《射阳县卫生局对出院病人在住院期间服务满意度调查的通告》在全县各社区、街道、各医疗卫生单位张贴。进一步增强廉洁从医意识,提高全员职工抵制“红包”、回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系统形成拒收“红包”、回扣光荣,收受“红包”、回扣可耻的良好氛围。
2、综合整治阶段(6月9日—6月20日)
(1)自查自纠。各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一是本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本单位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本单位中有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四是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疗过程中,收受“红包”的行为。检查中对今年以来收受病人或服务对象及其家属 “红包”,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于6月15日前上报卫生局监察室,并主动将科室小金库上缴到单位。
(2)推进措施。一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财务科、药剂科、妇外科重点医务人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提高认识。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集体约谈,讲明送回扣的危害及后果,签订廉洁供药承诺书,对在本院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黑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二是开展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达到全县范围内人人知晓。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详实准确提供所有住院病人的登记信息,供第三方随访调查,县卫生局将根据调查报告和整改建议,原汁原味地予以发文通报,被调查单位要运用好调查结果,对影响全县卫生行业形象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并启用问责机制。三是建立行风检查常态化机制。局监察室近期将加大督查的力度和频率,通过明查暗访等措施,寻找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让收受“红包”回扣者无藏身的机会。查出的反面典型在全县曝光。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行风常态化检查,并详细记录所查情况。同时,要集中精力,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关于“红包”、回扣问题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了解,重点解剖。四是严明纪律。各单位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科室行风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和拒不自查自纠、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搞单位和科室保护的,根据2013年局出台的《射阳县卫生系统问责办法(试行)》从严处理。今后凡是有“红包”、回扣问题投诉的,单位必须在3日内组织调查,一经查实,收受“红包”的医务人员,没收全部违规所得,处以10倍罚款,予以待岗处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对当年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推迟2年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当年不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降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并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禁止医务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收受药品回扣以受贿罪论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未被查实,年内第一次投诉,要将投诉内容、调查情况等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第二次投诉,在医德考评时予以扣分;第三次投诉,一律予以待岗处理。通过抓典型案件查办,以查促纠,主动上缴“红包”、回扣的人员每月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3、整改落实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一是完善制度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适时制定出台落实处方点评、统方管理、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药代表监督管理、重点岗位负责人交流轮岗、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等规章制度。
二是完善监督体制。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单位领导合理分工,落实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设备采购等工作制度。
三是完善激励体制。将医德考评与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 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射阳县卫生局“拒收‘红包’、回扣集中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有序地开展,抓好每一阶段任务落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抓好集中整治活动。
2、强化教育。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重要抓手,学习教育覆盖面达100%。大力弘扬卫生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凝聚拒收“红包”、回扣的正能量,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理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
3、注重实效。集中整治工作要做好四个结合。一要把“红包”、回扣集中整治工作与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结合起来,重点抓好“红包”、回扣这个廉政风险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二是把“红包”、回扣集中整治工作与当前深入开展的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结合起来,狠刹歪风邪气;三是把“红包”回扣集中整治工作与宣传正面典型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一批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用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发挥榜样的力量;四是把开展“红包”、回扣集中整治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力争达到总体要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