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45Y/2014-0653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4--6--5
文号 射教人〔2014〕1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对全县各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学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好的高素质学校干部队伍,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副科级以下学校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学年度考核。现就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自我总结、述职评议、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考核各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团结状况、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全面考核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了解近期可进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人选,达到全面了解干部、合理使用干部、充分调动各类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
 

二、考核范围
全县副科级以下学校(含公办幼儿园)。
 

三、考核对象
全县副科级以下学校的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中层干部,对教育管理体制上挂后各镇任命但教育局未行文的校级干部一并考核。
 

四、考核时间
2014年6月。
 

五、考核程序
1、撰写工作总结。各学校领导班子对2013至2014学年度学校工作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书面小结,内容要具体实在,既讲明工作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班子小结1500字左右,个人填写《学校校级干部个人实绩情况一览表》。
2、召开民主测评、评议会议。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进行述职,《学校校级干部个人实绩情况一览表》交考核组带回。与会全体教职工在听取述职的基础上,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填写《2013至2014学年学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和评议表》、《2013至2014学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填写《2013至2014年学校后备干部推荐表》。各校参加民主测评、评议会议对象为全体教职工,与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个别访谈、听取意见。考核组访谈时,对领导班子着重考核思想政治建设、团结状况、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着重考核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对学校正职侧重考核其统揽全局、综合协调、选人用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对副职侧重考核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以及同其他副职的团结协作、独立负责地做好分管工作的情况。个别访谈对象为学校班子全体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其他需要列入谈话范围的,由考核组与各单位共同商定。
4、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考核组通过查阅各校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党组织活动记录、班子成员个人备课和听课笔记等有关资料,查看课堂教学、学生宿舍、食堂、校园商店及周边环境等,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平时管理水平。
5、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通过听、评、访、查、看等环节,综合得出对每个学校领导班子、每个班子成员的个人评价意见,形成规范的考核材料。同时要完成相关表格的统计汇总工作。
6、党委听取汇报。局党委成员将适时听取各考核小组的汇报。
 

六、考核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学年度考核工作是建设高素质教育干部队伍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学校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举措,各学校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腾出足够的精力负责此项工作。
2、工作上要超前主动。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好班子述职材料,填好《正副校长个人实绩状况一览表》,在民主测评会议上印发给每一位教职工。要加强与考核组的对接,做好民主测评会务工作,约请有关谈话对象,确保考核工作按时、有序进行。
3、纪律上要严格遵守。凡考核工作涉及自己亲属子女、关系密切的同学、同乡、同事、亲属子女所在单位的领导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核组成员应主动提出回避。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考核情况。考核组成员要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考核期间一律不得饮酒。各学校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考核组的公正考核,凡发现并查实考核组成员或学校有违纪行为的,一律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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