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452号)和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通知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96号)对医院定级工作的具体要求,7月上旬,我局组织专家对射阳光明医院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射阳光明医院达到一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现将该院正式确认为一级综合医院。
希望射阳光明医院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加强医院管理,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射阳县卫生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