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射阳县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射阳县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我县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情适当延迟。
二、招生办法
(一)民办小学
1.招生原则:公开报名、自主招录、执行计划、免试入学。
2.操作流程:
(1)方案报批。学校根据本意见制定自主招录方案,7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公开报名。8月1日—3日学校按计划自主招录。适龄儿童在监护人陪护下,携户籍证、幼儿离园证到民办学校报名。学校可通过面谈、游戏活动等方式了解适龄儿童性格特点和兴趣爱好,但不得进行学科知识面试和笔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或证书作为录取新生的条件和依据。
(3)审批注册。8月4日,学校将拟招录对象造册报教育局审批,审批后的名单学校须在网站和校园显要处公示,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给每一位家长,同时为招录对象注册学籍(见《射阳县201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花名册》附表四)。
(二)县城公办小学
1.招生原则。(1)坚持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免试、免费、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学位;(2)充分挖掘优质资源潜力,对实验小学、射阳县小学、解放路小学三所省级公办实验小学招生计划内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录。
为促进校际均衡,根据学校地域分布情况,以三所省级公办实验小学为龙头,将县城小学组合为三个集团,即实验小学集团(实验小学、红旗路小学)、射阳县小学集团(射阳县小学、同心小学、城西小学)、解放路小学集团(解放路小学、人民路小学)。教育局将出台系列配套措施,促进县城小学集团内学校进一步强化师资常态交流互动,努力实现集团内校际间管理理念的相互渗透、办学水平的同步提升、教育质量的高位均衡。
2.操作流程。
(1)宣传发动。8月1日--3日各小学在醒目位置张贴《射阳县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点与本校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与要求。
(2)施教区生源招生。
①报名登记。8月4日—6日,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施教区(施教区划分见附件一)所属小学报名登记。
施教区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致。“三符合”的适龄儿童,施教区学校须优先保证录取。无合德镇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施教区学校须予录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县内无房产(需提供房管所出具的无房证明),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证的,施教区学校应予录取。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作为照顾对象安排就近入学:《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中的规定人员、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烈士等的子女,可照顾在所寄居的直系亲属房屋产权所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客商、“绿卡”持有者、政府全民创业计划中的来射创业人员子女。
适龄儿童报名时,均须持幼儿离园证。
②实地核查。8月7日—11日,各小学组织人员对报名儿童逐一实地调查核实,核准其年龄、户籍、房产证、实际住址及其他相关情况。对住址不属本校招生范围的应注明其实际施教区域,并通知该生速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核查表由核查人签名,学校存档备查。
③张榜公布。各学校对通过审核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新生分类造册, 8月12日—16日在学校网站和校内显要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举报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生在该学校的录取资格,并追究学校核查人责任。
(3)电脑派位。施教区内生源招录完毕,对县实验小学、射阳县小学、解放路小学招生计划内的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等额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空余学额数的,实行全额录取。
①报名:申请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于8月12—14日到县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人民路小学内)报名,符合条件的领取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由监护人亲自签字确认。
实验小学、射阳县小学、解放路小学三所省级实验小学施教区生源不得互相之间申请电脑派位。三所公办省级实验小学施教区之外的同城生源须取得本施教区学校学位,才可就近申请电脑派位。已被我县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电脑派位。
进城务工、自主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需报名参加电脑派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籍证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和完税票证);幼儿离园证。复印件交付申报校存档备查。
需报名参加派位的适龄儿童,须按实际居住地就近选择派位学校,且每人限报1所,不得兼报。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②派位。报名电脑派位名单8月17日—21日向社会公示,8月22日下午组织三所公办省级实验小学电脑派位。派位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公布在射阳教育网与实小、射小、解小网站。教育、纪检、公证等部门现场监督电脑派位工作,派位录取名单当场公布,学校还将统一公布在网站与校园显要位置。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电脑派位后未被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调剂安排到县城其他生源许可的学校就读。
③公示。电脑派位录取名单于8月23日至27日由学校在校园网站与校园显要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并查实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派位录取资格。
(4)编班录取。8月28日—29日各学校按教育局审批的录取名册,依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为新生编班。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调剂安排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5)报到注册。8月30日—31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持《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通知书》携子女到学校报到入学。
(三)农村公办小学
1.工作原则: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2.日程安排
7月20日—31日 宣传摸底
8月1日—15日 报名登记
8月16日—20日 造册审批
8月28日—30日 编班公布
8月30日—31日 报到入学
3.各农村小学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认真细致摸排生源,确保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全部入学。各中心小学要严格坚持规定,不得擅自招收非施教区生源。各农村定点小学要提前做好施教区内生源的稳控服务工作。如属毗邻区域确有特殊情况需在非本区域学校就读的,相关镇教育干事、学校校长之间要主动做好协调对接,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接收学校书面报局初教科批准。
(四)特殊教育学校
1. 工作原则:广泛宣传、主动对接、服务家长,力争全县“三残”儿童都能接受应有的教育。
2.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广泛细致做好全县残疾儿童调查摸排工作,积极主动对接有残疾儿童的家庭,深入宣传本校的服务理念、办学思路和办学特色,不断增强特殊教育的吸引力与信誉度,动员“三残”儿童按时入学。
3.各小学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入学问题。对施教区内听力、视力损坏严重或智力有严重障碍的儿童,应动员家长送其到县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经检测听力认定为二级聋以上级、矫正视力在0.3以下及中重度智障儿童,应协调安置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听力、视力损失和智障程度较轻,能够适应随班就读学习的儿童,若要求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四、相关要求
1.凡须寄宿的儿童,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2014年医院一般性体检证明。对有先天性心脏病等特异体质的学生要另行登记,并与其法定监护人就其在校学习、活动、生活等方面的安全责任问题达成共识。对经体检证明不宜在校寄宿的,学校可不予接收寄宿。
2.各小学须在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规定班额,严禁招收跟班小龄生、借读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计划的,须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凡学校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3.新生报名时须填写《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二),需参加电脑派位的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跨镇区(办事处)就读的儿童须填写《跨镇区(办事处)就读儿童入学审批表》(见附件三),相关资料由学校一人一档专存。适龄儿童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有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就读。
4.各小学要按要求建好学籍册(见《射阳县201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花名册》附件四)(学籍名册与学籍库顺序一致,用EXCEL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9月8日前报教育局初教科,经审核后统一上传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5.小学招生是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各小学要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总体要求,实行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要设立并公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加强与学生家长、社会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监督。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坚持收费公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借招生违规收费。局初教、监察、计财等相关科室将对招生工作予以全程跟踪监督,对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与公用经费补助、人员使用等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