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14-0886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14-7-31
文号 射食药监函〔2014〕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射阳县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4004号提案的答复

 

射食药监函〔2014〕1号

 

 

 

裔兆权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成食品放心消费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的建议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成员单位职责(以下简称县食药安委)。今年初,县政府对县食药安委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由县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宣传部、农委、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商务、教育、公安等23个部门组成,涵盖了所有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单位。为强化对食品市场日常监管,一是由县食药安委办牵头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分段监管问题,并就检测资源整合工作进行探讨,对联合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达成共识。二是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案件查办和联动工作机制基础上,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追溯体系、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完善。三是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定期开展“质量诊所”活动,针对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把诊问脉,对症下药,提出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四是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超市、小作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薄弱环节的巡查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县食药安委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乳制品、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肉及肉制品、农资、米面、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12次,出动执法人员6150人次,车辆1581台次,检查涉食单位6738户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69件,涉案金额近24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0.5吨。
      国家层面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监管问题指日可待。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省、市、县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今年,《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对食品监管职能的整合从法律的层面进行了规定。目前我省省级层面的机构改革已完成,市、县两级正在前期准备中,我县也在认真调研,积极做好机构改革、职能整合的前期准备工作,届时将从法律和体制上彻底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九龙治水”乱象。
      二、关于“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的建议
      1、关于政府建立食品快速检测中心的建议。国务院“国发〔2004〕23号”文件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200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再次明确了这一体制。2013年《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省、市、县各级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地方政府确定,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同时,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目前,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还未到位,只能按照以前体制下的监管模式落实各自领域内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待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到位后,我们将根据部门职责积极向上争取建立全县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更好地为全县百万干群饮食安全服务。
      2、关于对抽检的监管部门增加经费投入的建议。目前,我县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领域内开展的,不同的部门情况又有所不同,工商、质监部门目前属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的抽检任务由省、市工商局统一安排,经费由省、市工商局解决;质监部门的抽检任务分二块,国家及省级下达的抽检任务,经费由上级下拨,企业委托检验的部分,经费由企业自行承担;农委的农产品定量检测、定性检测经费和卫生部门的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经费都是由本部门自行解决,县财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都未承担上述经费。在现行情况下,增加的抽检经费,由各部门根据抽检任务向上争取。待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到位后,在争取建立全县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础上,我们将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县政府建议加大对食品抽检经费的投入。
      3、关于对食品从业人员教育与培训增加投入的建议。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了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四位一体”的立体宣传模式。在《射阳报》开设每月2期的《聚焦食药监》专栏、与射阳电视台《民生1线》栏目合作录播宣传食品安全的节目、组织专人为射阳广播电台组稿、在局政务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日常知识。二是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及省市要求,制定了食品安全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督促相关部门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工厂“五走进”活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模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五走进”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三是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快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为诚信守法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关于“对举报属实的人员进行奖励”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制定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安全首问负责制度》、《射阳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每年拨出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奖励金的发放。目前,在全县各镇(区)设置举报电话公示牌200多块、举报箱36个,并把食品安全统一举报电话并入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畅通举报渠道。目前《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财政专项奖励资金。”从法律上对举报奖励基金的实行进行了明确。
感谢您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射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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