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学校: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县中小学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寒假放假时间为2月7日,下学期开学报到时间为3月1日,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各中小学校不得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
二、做好教师的工作生活安排和慰问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根据办学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岗位责任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和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学期和年度考核;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安排好校本培训工作。要关心教师生活,对客籍教师、老弱病残教师的春节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对离退休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春节慰问活动。
三、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寒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寒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任何学校和教师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或变相上课、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学校和教师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的各类培训及补习活动,不得安排学生大型集体活动。要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或组织召开期末家长会等,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四、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在放寒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加强交通、防火、防盗等方面安全和防范意识的教育,特别要强调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寒假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各地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生化实验用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做好质量监督和安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节假日期间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伺机破坏和作案;要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四厅(游戏厅、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一室(台球室)一吧(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五、要切实抓好“控流”工作。继续落实好“双线承包责任制”,明确“控流”责任。各学校要针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和学困生超前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把“控流”工作关口前移,确保新学期开学学生全部按时报到。
六、要认真安排好假期护校、值班等工作,假期值班要明确专人负责,值班名单公布上墙,并在放假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内巡逻,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保证值班工作联络通畅,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逐级向主管部门报告。各学校寒假值班名单于寒假前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七、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谋划新学期的开学工作,认真思考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育人质量等学校发展问题。要利用寒假认真做好校舍、课桌凳椅及教学设备的维修、更新,要提前做好新学期课本、簿本及其它教学用品供应的准备工作。新学期开学时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开学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八、2015年暑假将作适当延迟。因2015年春节较晚,为保证必要的教学时间,2015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0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不得以春学期时间短为理由,给学生上新课,布置含新课内容的寒假作业。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