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双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临近年末,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安全生产进入事故易发期和多发期,为认真做好冬季、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以下简称“两节两会”)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经镇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开展冬季及“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冬季及“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25日-2016年2月29日
三、检查范围
检查全镇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突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领域的安全监管。
四、检查内容
1.道路交通:要开展冬季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运输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治理,保障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要强化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危化品的源头管控,防范因雨雪天气、路况因素产生翻车泄漏事故;严格车站安全监测,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2.建筑施工:要督促企业以防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及其他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方案。雨雪冰冻天气起重机械作业必须对保险及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严格检查,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载运行。各类施工现场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冬季施工安全教育,落实作业场所防滑措施,加强工序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3.消防: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针对冬季火灾扑救难度大的特点,加快消防站、消火栓、消防取水等公共消防设施增补、修建工作,严格落实维护保养责任。要重点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电器设备安装及线路铺设完好。
4.工矿商贸:要结合冬季气温特点,继续对涉铝镁金属粉尘、涉氨制冷、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会诊检查,严防爆炸事故。
5.烟花爆竹:要从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着力推进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两关闭”工作,严格开展专项督查、联合执法、现场抽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6.水上交通:要加大对重点水域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船舶违章航行、停泊、作业和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冒险航行等违章行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船、旅游船等重点船舶的监督检查,督促船舶经营人落实防火、防爆、防冻、防滑措施。
7.特种设备:要加大对锅炉、电梯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严查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和无证操作人员等非法违法行为。
8.危险化学品:要全面排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抓好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冬季设备和人员的防冻防寒工作;要加强对储存有毒有害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9.集镇建设:要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堆场、挡土墙等边坡工程、危旧房屋、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对存在垮塌危险和滑坡等灾害威胁的,要强化监测监控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切实加强集镇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使用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运行稳定。
10.集会活动:要对各类集会活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活动现场临建设施、用电设备、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全覆盖”的排查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教育、水利、农机、供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部门自身特点,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25日-2016年1月20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制定专业性的检查表格辅助自查自纠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同时根据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开展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燃气等六个行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交通、村建、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分别专门制定百日专项治理方案报镇安委办。
(二)督查整改阶段(1月21日- 2月20日)。督查整改与企业、村(居)自查自纠同时进行,分两个节点(2016年1月25日、2月20日),镇安委会将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冬季及“两节两会”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并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月21日- 2月29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安委会将对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排查出的较大以上隐患将进行督办交办。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传达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冬季及“两节两会”大检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检查期间,镇安委办将提请镇领导班子领导带队到分管条线和挂钩村(居)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留下相应的检查记录。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镇会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和强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安全检查,真正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提高检查实效。
(三)严格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单位,要采取经济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协作,做好应急处置。道路交通、水利、村建、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及时获取、有效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充实应急救援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6个百日专项治理牵头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检查工作方案。
射阳县盘湾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