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水利局:
根据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的延续占用申请,我局派员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并结合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规定,现作出如下意见:
一、该公司在占用期间,能够按照水利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占用,积极服从水利部门的水利规划和水利工程管理。
二、该公司在占用期间,能够积极服从水利部门的防汛调度,自觉维护河道堤防工程,不影响此段河道的行洪畅通。
三、该单位在占用期间,能够按时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并按时进行年审。
四、经现场勘查,该单位在占用期间按照市局审批的项目规定,进行占用。
五、我局依照相关水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进行监管。
六、我局拟请市局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河道堤防工程延续占用手续,呈请市局核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