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584341H/2015-0729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5-3-30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县城管局2015年4月份工作安排

  一、重点工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巩固“四风”整治成果,继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做好党建工作,做好2015年度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做好招商引资、挂钩服务企业工作;
  3、加快推进城管工程建设力度:启动垃圾场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签订合同,组织施工;完成新城大道北延、北海路新建路灯、后街巷四期工程招投标工作;做好便民疏 导点的立项审批、方案设计等建设工作;完成数字化城管运营商招投标工作;
  4、继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抓农村五级网络督查和服务指导工作,出台长效管理方案;
  5、加大市容管理力度,严查重处户外无证经营行为;加大环卫卫生生产督查管理力度,着力提升路面保洁质量和垃圾清运质量;加强春季市场安全管理工作;
  6、做好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城管监察工作
  1、做好2015年度户外摊位发证扫尾工作;
  2、加大对户外摊位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渣土车跑冒滴漏、工地围挡以及各类违法经营;
  3、“门前三包”责任书完成签订工作;
  4、对重点路段、学校周边上放学期间实行定人管理,确保此地段周边环境秩序优良;
  5、对大队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车库内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沙桶等)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6、协助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7、做好经营疏导点的立项审批、方案设计等工作。

  三、环卫管理工作
  1、加大环卫卫生生产督查管理力度,着力提升路面保洁质量和垃圾清运质量,对新招人员回头看;
  2、强化门点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注重按实征收,完成非财政代征单位的合同签订工作;
  3、强抓农村五级网络督查和服务指导工作,出台长效管理方案,督促落实并实施;
  4、启动垃圾场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签订合同,机械进场,组织施工;
  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四、路灯管护工作
  1、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根据局“评定升”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党员自评工作;
  2、人民东路、食品工业园、建设大道、通港一级公路恢复工程招投标结束进入施工阶段;
  3、新城大道北延、北海路新建工程评审招投标结束进入施工阶段;
  4、完成后街巷四期工程评审招投标工作进入施工阶段;
  5、继续跟踪节前后羿坛区域、晨光路南北节点、小洋河沿岸夜景提升工程,模范路、黄海路、振阳街、达阳路、发鸿街北延、滨湖大道南延、S226新建路灯工程,解放西路行道灯工程,争取验收结束 ;
  6、对全县各路段路灯状况认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清除隐患,完善设施,确保完好率和通亮率;
  7、认真做好信访、维稳等常态化管理工作。

  五、市场服务工作
  1、实施城西市场便民疏导点的前期准备工作;
  2、完善市场人员调整的后续工作;
  3、加强春季市场安全管理工作。

  六、步行街工作
  1、继续做好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工作;
  2、做好“五一”期间场地宣传活动的安排及管理工作;
  3、做好节前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

  七、局机关工作
  (一)机关工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巩固“四风”整治成果,继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2、做好2015年度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3、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清明祭扫活动;
  4、做好招商引资、挂钩服务企业工作;
  5、做好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容广告科
  1、督促各相关广告公司做好入夏前广告设施安全维修工作;
  2、继续做好县城公交站廊建设工程跟踪督查工作;
  3、完成时代国际等新建小区规划方案落实服务工作;
  4、对全县城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一次普查统计,更新台帐资料;
  5、组织城管全系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环卫科
  1、协助局领导做好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督查工作;
  2、协助做好农村生活垃圾“五级网络”建设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做好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数据信息的年报及月报送工作;
  4、协助做好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开工实施检查监督工作;
  (四)基建办
  1、牵头组织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工作,并做好监理单位招标及施工方案审查等前期准备工作;
  2、完成已立项的部分路段太阳能路灯和钠灯路灯及后街巷照明工程的招投标及组织实施工作;
  3、完成新城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等已竣工并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的决算审计报审工作;
  4、做好便民经营疏导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建设管理及前期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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