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委办:
我县现有孤儿181名,困境儿童1200多名,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民政厅关于在2015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均建设儿童福利设施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在县社会福利院增设儿童部,设定儿童专用床位30张,按照规定要求配置各类设施设备,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服务和养育工作,及时接收安置需集中养育的孤儿和临时救助社会孤儿。为此,今特具报告,请求县编委办批准在我县社会福利院增设儿童部,增加事业编制1名,其余人员在福利院现有人员中调剂。
以上报告妥否,请示复。
射阳县民政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