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请求股权转让和重新制定〈合同〉、〈章程〉的报告》和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初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射阳融凡技术设备厂将其持有的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25%的股权(2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江苏恒拓医药有限公司,江苏恒拓医药有限公司享有受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
二、股权转让后,合营公司的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不变。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中,射阳恒拓通用设备厂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以现金出资;江苏恒拓医药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以现金出资;融凡(香港)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以等值美元现汇出资。
三、同意合营公司投资方于2015年2月11日重新制定的《合同》和《章程》。
希接此批复后,即抓紧时间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2015年4月28日
抄送:市商务局、工商局,县工商局、外管局、射阳农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