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270668X/2015-08907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15-5-27
文号 射区管〔2015〕1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2015年全区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夏秋两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县会议和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疏堵结合、奖惩并用”的原则,强势发动,全民动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和组织领导力度,强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力构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区域禁烧和禁抛各项措施,确保实现“零火点、零抛河”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秸秆还田。所有进入我区作业的收割机都必须安装和开启切碎抛装置,并严格依照县定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将作业面积落实到具体村组、农户、地块,形成作业挂图和任务分配明细表。按每300亩-400亩农田配备一台大型农机具的标准,配足机台数量。要建立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分片作业责任区,整合各类秸秆还田机械,做好机械的统一调度管理和安全作业监管工作。同时,加大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的推广,配足插秧机械,改变农民种植习惯,提高粮食产量。

    (二)秸秆离田。各村居要落实好村组未还田秸秆临时堆放点,每个组至少安排1个临时堆放点。督促鼓励农户将责任田内的秸秆就近送到秸秆临时堆放点。同时建立收集队伍,将秸秆及时离田和转运。

    (三)秸秆“双禁”。对上级部门通报为“第一把火”的村居,除一次性没收保证金外,取消该村居年终一切评优资格,并在现场召开后进典型会议,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予以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各村居负责清理辖区内各大中沟两侧的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秸秆必须统一集中到规划堆放点堆放,严禁堆放在河边、沟边、树下和桥下。堆放地点地面真空要在2.5米以上,切实消除水体污染隐患。秸秆抛河行为将一并作为督查巡查的工作重点。区水利办要全力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并及时规劝和禁止群众的秸秆抛河行为。对在督查巡查中发现的秸秆抛河现象,将等同着火点处理。所有分工村居的区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宣传、指导和督查巡查工作,指导好夏秋两季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分工村居的干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是所在村居秸秆禁烧和禁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都要建立秸秆“双禁”应急处置队伍,发现火点和抛河现象要立即进行处置,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秸秆焚烧、抛河事件,保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45分钟内上报相关情况。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成立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平苏

    常务副组长:吴宏胜 邵国斌

    副 组 长:祁 庆 吴海荣 尤国琪 沈 勇
鲁俊峰 周洋洋 孙永斌 王海亮
蔡春林 

    成 员: 姚启峰 邵卫东 陈昌华 许爱玲
    张为东 周文雨 李    强 喻建华
    孙    鑫 陆    兵 刘行明 梁宗国
    袁海洋 刘德志 颜培军 陈昌东
    周    俊 薛国凡 颜长国 邵从荣
    李瑞飞 杨定中 朱德俊 徐怀良
    刘爱勤 俞文忠 周正华 周德峰 
    耿立飞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二组”:

    办公室:由吴宏胜牵头负责,许爱玲、张为东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秸秆机械还田项目建设,开展农机手培训,明确作业路线、作业标准。负责各村居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以及定期通报全区秸秆“双禁”以及综合利用工作情况。

    督查执法组:由邵国斌牵头负责,喻建华、李强为成员,具体负责“双禁”工作的日常巡查督查执法,及时对接卫星火点和省、市、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发现火点的核查。

    村居级巡查组:由各村居书记牵头,主任或农业主任具体负责,挑选3—5名责任心强的老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24小时分片、分田块开展高密度、全覆盖、全天侯巡查,侧重高速接线、县城主要干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巡查,发现火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灭并立即向区督查组报告。

    (二)强化宣传发动。

     1、区级层面。主要通过张贴“双禁”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多形式、大容量地做好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参与意识。

    2、村居级层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主体是千家万户的农民。各村居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告知书、张贴和悬挂标语等形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进行宣传引导,切实将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好处及相关补助政策,与秸秆焚烧、抛河的污染及所要受到的经济处罚之间的利益关系说清讲透,引导广大群众珍惜秸秆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向广大群众讲清违反秸秆“双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政府抓秸秆“双禁”的决心。通过高强度、高密度的宣传,营造禁烧禁抛浓烈氛围,强化农户对秸秆焚烧、抛河的危害性的认识,促使广大农户自律、自觉、自愿不焚烧秸秆、不将秸秆抛河,真正将“双禁”政策送到门、宣传信件讲到户、承诺保证签到人。

    (三)强化督查考核。

    1、加强基础管理。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补助。根据三麦和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每亩补助25元。区财政部门分两次将补助资金发放给村居,由村居发放给广大农户。建立全面的秸秆“双禁”台帐,将每个村居、每个组、每一户、每块田的利用方式、还田机具、包保责任人逐一明确到位,形成区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田的严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任务明确到具体人头、落实到田间地头,确保秸秆“双禁”管理全覆盖、无空白。

    2、严格进行督查执法。“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既是督查工作要求,也是追究督查责任的依据。各村居合理划定封闭四址,并且按照“封闭框”要求,做到“五定”即定人员、定岗位、定区域、定时间、定职责,形成区、村、组三级责任区域、责任人明确无误。建立全天侯、广覆盖的高压检查督查工作机制,加大对秸秆“双禁”和农机不带切碎装置作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村居一律不准不带切碎装置的机械下田作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发挥督查执法的震慑作用。各村居巡查组24小时交叉巡查,做到时间上不留空档,地域上不留死角,见火就灭、见烟就寻、见灰就查,严控“第一把火”,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3、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抓好秸秆“双禁”工作,必须强行入轨、惩防并举,强化责任落实和问责追究并健全长效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居、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作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双禁”工作主要以各村居为主体,区相关部门配合,各村居要按照责任状要求,细化分解任务,落实“三包”责任,即村包组、组包户、户包田,做到监管网络严密、巡查督查严格、重点区域严控、违法惩戒严厉,坚决杜绝秸秆焚烧和秸秆抛河现象。二是扩大保证金缴纳范围。今年,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扩大保证金缴纳范围。各村居向区缴纳2万元保证金,区包村分管领导、中层干部每个村分别缴纳2000元、1000元保证金,各村居书记、主任分别缴纳3000元保证金,统一上缴区财政秸秆禁烧专户。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对夏秋两季完成秸秆“双禁”任务的,按季按保证金(抵押金)的50%“以奖代补”,并按季兑现到位。对确认为县以上“第一把火”和被省巡查组发现着火点的,全额扣除集体和个人保证金;被市巡查组发现有着火点,每次扣除保证金3000元和个人2000元;被县巡查发现有着火点的,每次扣除保证金2000元和个人1000元;被区巡查组发现有着火点,每次扣除保证金1000元和个人500元,以上扣款事项,保证金直至扣完为止。区分工包干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同等奖罚。区执法队每发现一个着火点和抛河现象的,一次奖励500元,资金从罚款中列支。农户违规露天焚烧秸秆的,村居要按村规民约实行重处重罚,执法队协助村居执法的,处罚农户资金的30%给执法队作为办公经费,其余70%交至村居集体帐户;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机手不按标准作业的,在燃油供应等方面进行惩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被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遥感卫星监测到或被省、市现场巡查组检查通报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秸秆抛河行为每发生一起等同着火点进行扣款。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居进行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和抛河现象的,以及发生“第一把火”的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确保通过动真碰硬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村组干部的工资发放与包保农户的秸秆“双禁”工作落实情况相挂钩。夏、秋季禁烧工作结束后,经区考核验收,对完成“双禁”目标任务的村居及个人,在全额返还保证金的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未完成“双禁”目标任务的村居,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处罚。


    附:1、开发区2015年秸秆“双禁”与综合利用工作分工责任表。
   
    2、开发区2015年夏季秸秆还田面积分解表。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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