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强化专项整治效果,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特制订《射阳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
射阳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射安字〔2015〕33号)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制定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县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教育系统内非法违法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以县教育局局长刘蔚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戴启明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教育系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管科),负责对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少儿活动中心。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校(园)门口、教学区、活动区、休息区、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检查,既要突出特种设备、大型玩具设施检查,也要向学生校外寄宿点、学生乘坐社会车辆等延伸,确保给学生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
(二)检查内容。
(1)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各级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协调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联合督查。
(3)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实现安全隐患整改“五到位”,即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4)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经常性演练,落实协调联动机制。
(三)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交通安全:要在开学初切实掌握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摸清底子,建立档案;严禁学生、幼儿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要每月排查,动态管理。发现有非法、违规接送现象,要及时劝阻学生、幼儿及家长并立即向县公安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报告。加强公务车辆和教职工私家车辆管理,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设置各类交通安全标志,进出单位有通行证;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审批,要有安全预案,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用电安全。各学校要对用电安全进行严格排查,将用电器、插座、电闸箱、电源线等部位作为日常重点管理部位,严查私拉乱接,严查线路老化,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落实人走灯灭制度,加强对电工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4)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整治以下不达标现象:食堂加工间、储藏室、就餐厅等监控是否全覆盖;食堂是否有灭菌、防蝇、灭蝇设施设备;食品留样记录是否全面,留样的食品是否包含饭、汤等,留样的冷藏柜是否上锁等;餐具是否定期消毒并有记录。学校是否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要坚决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回收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餐厅、锅炉房燃料存储及使用情况。
(6)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学校门卫管理、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等制度。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就寝点名登记制度,要加大中午、傍晚、晚自习下课到熄灯等重要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7)技防、物防达标情况:以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国家标准GB/T 29315-2012)为重点,全面检查校园技防系统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钢盔、橡胶棍、钢叉、辣椒水、强光灯等“六小件”配备情况。视频监控重点检查监控布点是否“全”(如学校(园)有食堂,食堂的操作间、备餐间、储藏室一定要有监控头,做到食品流程全监控);图像是否清晰(要保证视频图像资料24小时清晰,重要出入口进出的人员都能被拍摄到清晰的面部视频图像);硬盘容量是否达标(硬盘要达到存储不少于30天的视频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8)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大型会议、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9)特种设备安全:以电梯、锅炉、消防控制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装置、警示标志、安全运行情况,对运行记录、作业人员持证、安全维修保养、应急处置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对电梯安全运行的专项检查,查看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定期校验且有效可靠,电梯应急报警装置是否畅通,是否对在用电梯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定期进行隐患自查整改。
(10)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雷电、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11)校内施工和设施安全:针对园内各类建筑施工,要求建筑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对建筑机械进行检查加固,对施工场地添加防护围栏,对进入校园的施工车辆进行专道限速管理,规范施工工地的用电线路,并设置警示标志,教育学生、幼儿不要进入施工工地。暑期楼体抗震加固施工还没有按期完工的,要报上级批准后,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并向局相关科室报告。学校的体育设施安全要每月一查,防护措施没有到位的,要立即整治到位;校内的河、塘、坎、坡等,要有醒目的提示标志,如存有隐患,要有隔离措施。
(12)校外寄宿生的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建立学生住宿情况档案,对于社会寄宿点,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综治、消防、卫生监督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每一次检查都要保留好图像和相关资料。
(13)事故查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着重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不断吸取外地校园事故易发多发经验教训,开展反复检查。县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推动各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县局将组成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结合专家暗查、群众举报等形式,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局安管科将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校园外的突出安全隐患,由各学校、幼儿园提出报告,由局提请县安委会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建立校园安全生产联动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下半年的重要任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自查、检查、督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要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责令立即整改,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局将本次活动开展及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学校、幼儿园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学校、幼儿园于9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局安管科,每月18日前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