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三峡纺织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撤销射商务资〔2015〕9号文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城三峡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撤回增资的决定,撤回《关于盐城三峡纺织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射商务资〔2015〕9号)。
二、增资撤回后,公司投资总额仍为2260万美元,注册资本仍为1260万美元。注册资本中,香港栢基实业有限公司BEVERIDGE INDUSTRIAL LIMITED出资126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以现汇出资。
三、公司的《章程》中涉及上述内容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条款不变。
四、此批复不涉及对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和此前原审批机关有关公司设立或变更的批复文件内容的确认和修改。
五、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凡与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相抵触的条款内容无效。
希接此批复后,即抓紧时间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此复。
2015年8月27日
抄送:市商务局、工商局,县工商局、外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