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韩风国际城一期项目景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为着力打造产业基地、发展地方经济。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政府《中韩盐城产业园总体规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拟实施射阳韩风国际城一期项目。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射阳韩风国际城一期项目景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人。

    1、招标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射阳韩风国际城一期项目景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幸福大道南侧、新城大道西侧、兴阳路东侧。

1.4招标范围:一期项目【木槿湖公园及附属建筑物、迷你清溪川及两侧商业街、太极广场及周边服务中心等】景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绿化、广场、建筑小品、雕塑、驳岸、桥涵、管网、最终方案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并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等。

1.5项目一期占地面积:720亩。

1.6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

1.7项目一期景观绿化面积:约18万平方米(不含湖面面积)。

1.8项目一期建设总投资:约12800万元。

1.9招标控制价:景观设计20/平方米(其中:方案设计6/平方米;施工图设计14/平方米),此价格包括为完成招标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1.11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1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木槿湖公园部分

·2016320日前,完成此部分的景观绿化工程初步规划方案优化设计。

·2016410日前,完成此部分的景观绿化工程规划方案设计文本及报批工作。

·2016510日前,完成此部分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2)迷你清溪川部分

·2016630日前,完成此部分的景观绿化工程初步规划方案优化设计。

·2016831日前,完成此部分景观绿化工程规划方案设计文本及报批工作。

·20161030日前,完成此部分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算。

(3)太极广场部分

·2016715日前,完成此部分的景观绿化工程初步规划方案优化设计。

·2016915日前,完成此部分景观绿化工程规划方案设计文本及报批工作。

·20161115日前,完成此部分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算。

以上设计项目分步实施,招标人分阶段以出具书面通知函的形式,要求设计方按时间节点完成设计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景观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景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4景观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均应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记录。

2.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提交定稿的景观设计方案(报批并被批准),支付已完成的方案设计部分合同估算价70%费用。

3.2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交部分或全部施工图、工程概算,支付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部分合同估算价60%费用,此部分的方案设计费支付至90%(包括以前支付)。

3.3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付至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部分合同估算价8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3.4为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必须的设计修改,履行工程验收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已完成项目的剩余费用。

说明:上述费用支付办法将根据项目分期实施情况,分期按比例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设计合同估算价×2%

4.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6.1景观初步设计方案(书面档、电子档)。

6.2依据景观方案编制的工程概算。

6.3投标报价(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

6.4有关投标人资格证件、材料。

6.5业绩材料。

    7、评定标办法

7.1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确定中标人。

7.2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初步设计方案、投标报价、业绩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计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7.3初步设计方案计分办法(基本分50分,满分70

评委分别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景观初步设计方案图本、说明、工程概算、电子版现场演示以及讲解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确定每个投标人景观初步设计方案项得分。

7.4投标报价计分办法(满分20分)

1)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2)求出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当通过评审的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不参加平均数计算)。

3)通过评审,等于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计满分20分。

4)其它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上述算术平均值相比较,每低百分之一,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每高百分之一,在满分基础上扣0.15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

7.5业绩计分办法(基本分8分,满分10分)

1)业绩是指20131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的单项目占地面积不小于576亩(或项目景观绿化面积不小于14.4万平方米)的类似景观工程设计。

2)业绩凭有效合同原件确认。合同中缺少上述指标的,凭项目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确认。

3)通过评审,计基本分8分。

4)每具有一项符合上述条件的业绩,在基本分基础上,加0.5分。

说明:(4)条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8、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合计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8.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

8.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8.3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三名的投标人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

    9、公告发布时间

2016118-2016122日。

    10、投标报名

10.1 报名时间:2016118-2016122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10.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10.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0.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10.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刘春燕            孙玉基

联系电话:13815534499    1805126566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13905114199   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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