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差旅费管理,参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14〕1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行〔2015〕83号),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射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射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射财行[2016]1号附件.doc
射阳县财政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