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射阳县司法局对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老、弱、残、短、缺、少、低”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扒排,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调整优化人民调解员结构。针对人民调解员年龄偏大、业务较弱的问题,与各镇区进行沟通,下发《关于在村级换届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将年纪较轻、有一定法律知识和一定社会威望的人充实到调委会来,切实改变人员老化的问题。
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广洋马镇实施的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的模式,组织全县司法所长在洋马镇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洋马镇工作经验,在最近省司法厅柳玉祥来射阳“三解三促”时,重点介绍了洋马的工作经验,得到了厅长的高度好评。
加强人民调解保障体系建设。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经费、人员等保障方面的问题,向县财政提出了新的人民调解经费预算方案,与县综治办联合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在全县6个专业调委会和县调解中心配备21名专职调解员的请示》,以政府购买的形式,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切实解决人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