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10A/2016-1423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千秋镇 发文日期 2016-12-10
文号 千办发〔2016〕4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千秋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办明传电报通知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7年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范围。检查要覆盖全镇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建筑项目、所有人员密集场所。

(二)整治问题。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执行、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防控措施。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是否落实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是否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企业是否开展风险普查和辨识评估,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是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四)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重点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危险化学品: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加大危险化学品罐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交通运输:加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4. 公共安全: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作坊、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5.旅游:对旅游景点场所和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6.海洋渔业:加强对渔业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非法捕捞生产等行为,严禁渔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

7.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为重点的烟花爆竹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8.冶金工贸:开展冶金煤气、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整治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教育、农机、电力、通信、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检查督查,确保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组织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12月10日-12月16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尤其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属地安全普查(12月17日-元月15日)。各村(居),各部门要对本村(居)和监管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建筑项目、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依法从重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缔非法违法建设项目。

(三)镇级督查督导(12月20日-元月15日)。这次镇级督查督导以部门为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组织督查督导组,对全镇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家家到”督查、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立即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整治隐患。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处罚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风险防范。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减少事故损失。

请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报镇安委会办公室,每周四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017年1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千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

千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雪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祁  庆  人大主席

周志龙  党委副书记

夏  钧  副镇长

张士新  副镇长

袁  彬  副镇长

徐红剑  副镇长

陈  婷  宣传委员、工委主任

赵茂强  统战委员兼鲍墩居委会党总支书记

李柏杨  千秋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万兵  党政办公室主任

丁亚兵  安监站站长

胡加友  代文卫干事

房  正  村建干事兼村建中心主任

刘春明  企服中心主任

赵茂洋  农技中心主任

王  玉  城管中队队长

王体荣  千秋广电站站长

刘加云  市场管理局千秋分局局长

戴运松  千秋水利站站长

黄  龙  千秋供电所所长

刘  涛  千秋卫生院院长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安监站,由丁亚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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