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967/2016-1251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卫计委 发文日期 2016-12-23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如何反映、举报新农合问题

   参合人员在就医、结报补偿过程中发生或发现医疗机构、经办机构服务行为不当时,可向上一级经办机构或县人社局医保中心反映、投诉。医保中心咨询投诉电话0515-8232243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