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公安局“三化两拓展”、办公家具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3-23 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

受射阳县公安局的委托,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就射阳县公安局“三化两拓展”、办公家具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G(D)-201601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公安局“三化两拓展”、办公家具等设备采购

分包一、武警中队“三化两拓展”项目,预算:57万元;分包二、家电采购(三个单位),预算:68.364万元;分包三:办公设备采购(三个单位),预算:61.036万元;分包四、家具采购(武警中队),预算:35万元;分包五、家具采购(看守所),预算:70.89万元;分包六、家具采购(拘留所),预算:37.629万元;分包七、约束椅、讯问椅拘留所门采购(看守所、拘留所),预算:34.75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投标人投标前,应当与使用单位联系,完整的了解采购需求;

5、投标人须有充足的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确保投标产品有良好的待命状态;

6、供应商必须有保密意识。任何单位及个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均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人装备(技术)情况、使用情况等相关警务信息(非政务公开部分)透露给无关的第三方。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视项目情况)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含安排送货人员、安装人员等所有人员)必须服行采购人管理区的有关规定、国家有关规定,并遵守监区人员的人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中标人(含安排送货人员、安装人员等所有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7、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在2016年4月1日下午17:00时之前(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要求到现场勘查,过时按放弃投标处理)自行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踏勘主要目的及要求、踏勘项目地点及踏勘项目联系人:见《采购数量、采购需求及相关情况》

投标人踏勘携带证件: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现场踏勘人员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及本人身份证;

踏勘项目现场:采购人就本项目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必须完整了解及考虑到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如采购人表述不完整或存在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现场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及建议,否中标后均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解释为准。现场人员完成实地勘察后,为其出具书面证明

8、分包四、分包五、分包六所投标家具的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达1000万元及以上;如是销售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必须达1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投标家具的生产厂家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必须达1000万元及以上);

9、分包四、分包五、分包六所投标家具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CQC标志认证(有效期内);

10、分包七投标产品提供公安部特种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符合标准);

11、投标人需保证中标后能够在2016年5月15日之前供货(安装)完毕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验收)要求;

12、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关原厂授权函、原厂质保函等相关证明原件;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发售(投标人报名)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2016年3月30日下午18:00时之前,凭《参加投标报名表》(见本公告下方附件,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仅用于报名,投标人对及真实性负责)向我公司报名。

2、采购文件售价(报名费)及谈判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交纳时间及方式):

采购文件售价(报名费):每个分包4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

投标人保证金金额

分包一、11000元;分包二、12000元;分包三:10000元;

分包四、7000元;分包五、14000元;分包六、7200元;分包七、68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名: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608565566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汇款、转账等,报名费:现金、支付宝(18662018609)

交纳时间:采购文件发售(投标人报名)时间

说明:投多个分包的,投标保证金及采购文件标书费可按应缴总数一起缴纳。如投标人未能按时完成以上事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也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3、发售地点: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4、获取方式:领取、邮寄等

如投标人未能按时完成以上事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也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如有样品,含样品)接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时

分包四、分包五、分包六、分包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射阳县公安局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110号

警保室联系人:刘元富,电话:0515-82486019

武警中队,联系人:孙指导员电话:15851083309;看守所,联系人:刘所长;电话:18851559598

拘留所,联系人:万所长;电话:18851558339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爱燕  电话:18662018609;

电子邮件XSYG0515@163.COM    传真:0515-88285999;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宝龙城市广场)1号楼915室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同本公告发布之日

附件:《参加投标报名表》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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