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办[2016]35号
关于集中开展假错空残疾人证清理
工作的通知
各居(村)残联:
根据省残联关于集中开展假错空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通知(苏残发〔2016〕8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控力度,有效禁绝“假、错、空”残疾人证在社会流转现象。省残联决定,近期对全省开展“假、错、空”残疾人证集中清理工作。为更好的做好我镇假错空残疾人证的清理工作,现就我镇开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对象
(一)清理范围
全镇彻查
(二)清理对象
1、不能在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验到证号的持证人员。
2、能在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验到证号、但不具残疾体证的、低残高评、残疾程度明显转轻的持证人员。
3、已殁但尚未从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销籍的持证人员。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2016年镇残联工作要点中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内容,以专项清理工作为抓手,结合2015年开展的全省残疾人基础数据调查结果,对“假、错、空”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清理,真正做到清得出、理得实,防止和杜绝此类证件在社会上再次出现,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构建科学、可行、管用的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采取残联自查和督察组核查结合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整体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从2016年3月下旬开始,4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3月25日至4月20日)各居(村)区残联应充分运用2015年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的残疾人基础调查数据、特别是已殁残疾人数据调查结果,认真开展自查、摸清状况,填写《假错空残疾人证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镇残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汇总、纠正处理;。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阶段(2016年4月21日至4月25日)。省、市、县残联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督查,县残联将组织专项督查组,督查了解各镇区清理排查实、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处理情况等,同时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整改处理阶段(2016年4月26日至4月28日)。对新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整改。主动、如实上报清理出的“假、错、空”人员情况并及时做出处理,根据省残联通知要求不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漏报、隐瞒不报和不主动纠正处理的,一经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将对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相关机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四阶段:回头看阶段(2016年4月29日至4月30日)。省残联对专项清理工作的成绩和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通报全省。对整改不到位的,进一步跟踪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居村残联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向村书记汇报,由村会计具体负责牵头,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要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评残的、低残高评、残疾程度转轻的、持证人死亡未注销、户口迁出本县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按时高效完成本次清理工作。各居村可结合今年评残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统筹推进。
(二)清查彻底。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数据。上报的自查表需经居村书记及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居(村)委会对残疾人名单的张贴公示,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核实,对举报情况属实、明显和持证等级不符的人员进行汇总上报镇残联。镇残联将根据全镇排查情况,结合本年度集中评残工作组织进行复评整改。同时,对各居村的排查结果进行抽查,对排查清理工作未认真开展、并与上报结果出入较大的,或仍有举报假错空残疾人证至省、市残联,情节严重的,将对该居(村)进行全面复查,并上报镇委、镇政府。
(三)严肃纪律。各镇区残联要按照“两公开一监督”(即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请各居村于4月20日前,将《将错空残疾人证自查情况统计表》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本两种格式,上报至黄沙港镇残联。
附件:1、全镇假错空残疾人证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假错空残疾人证自查情况统计表
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黄沙港镇假错空残疾人证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陆红军 副 镇 长
副组长:张 良 纪检书记
成 员:周成权 负责党委秘书工作
王 霞 残联理事长
刘锦玉 残联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