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批复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股权转让及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报告》和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初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融凡(香港)有限公司RONGFAN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将其持有的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250万人民币)全部转让给自然人周雪清,周雪清享有受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股权转让后,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二、同意撤销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此复。
2016年5月25日
抄送:市商务局、工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外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