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生技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股权转让和重新制定《合同》《章程》的批复
盐城生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申请股权转让和重新制定〈合同〉〈章程〉的报告》和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初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廖进源先生将其持有的盐城生技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的股权(400万美元)转让给台湾客商林昱妏女士,林昱妏女士享有受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
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不变。公司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中,廖进源先生出资6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以现汇出资;林昱妏女士出资4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以现汇出资。
三、同意公司投资方于2016年6月16日重新制定的《合同》《章程》。
四、此批复不涉及此前原审批机构有关公司设立或变更的批复文件内容的确定和修改。
五、公司《合同》《章程》及其附件中凡与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相抵触的条款内容无效。
希接此批复后,即抓紧时间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2016年6月17日
抄送:市商务局、工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外管局、中国农业银行射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