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10A/2016-1422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千秋镇 发文日期 2016-06-21
文号 千办发〔2016〕3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信用户、村、镇”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全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根据《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射政发[2015]50号)及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农村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信用户、村、镇”评定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评定对象

    千秋镇域内的农户家庭、村(居)。

二、评定主体

“信用户、村、镇”评定工作,由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实施,各村(居)负责信用户、信用村评定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及相关基础工作,村(居)干部为信用户评定执行人。镇宣传办、射阳农商行千秋支行(镇村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行)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射阳县千秋镇“信用户、村、镇”评定工作安排表》的要求,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三、评定步骤

(一)宣传造势(2016年6月-2016年12月)

镇宣传办、镇财政所、镇文广中心、射阳农商银行千秋支行及各村(居),要按照《射阳县“信用户、村、镇”评选活动系列宣传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题宣传,着力打造“民以诚信、地重履约”的镇区名片。

(二)信用评定(2016年6月-2016年8月)

1.贯彻落实县会精神。6月16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镇(区)、相关部门及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负责人会议,对“信用户、村、镇”评定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县会后镇主要领导召集镇宣传办、镇财政所、射阳农商银行千秋支行、农经中心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会办,布置落实,并成立了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经中心,由农经中心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15--82572020,会后要求,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农商行包片客户经理为小组成员),并向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如下纸质文档:(1)成立村(居)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2)村(居)联系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号码。完成时间: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4日。

2.确定信用户评定目标客户。各村(居)、射阳农商行千秋支行根据《射阳县“信用户、村、镇”评定细则》的要求,确定信用户评定的目标客户。完成时间:2016年6月24日前。

3.信用户评定。由各村(居)牵头,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小组长对目标客户进行集中评选。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复评,并在农户所在行政村张榜公示。各村(居)将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加盖村(居)公章后,报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村(居)汇总表再汇总,加盖“千秋镇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章后,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完成时间:2016年6月24日-2016年7月31日。

信用户具体评定程序为:

(1)、各村(居)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对农户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向农户发放表格,并指导农户填写《农户信息申报表》;

(2)、根据《射阳县“信用户、村、镇”评定细则》的要求,按照信用户评定的主要指标及分值标准,各村(居)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对农户信用等级作出初步评价并在《信用户信用评价表》上签字确认;

(3)、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复评并在《复评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4)、复评后对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本村(居)进行张榜公示。

4.信用村评定。信用户占全村(居)农户数比例达到50%(含)以上的村(居),由村(居)委会填写《射阳县信用村评定申报表》。射阳农商行千秋支行对照《射阳县信用村测评表》对申报情况进行初评。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行政村(居)申报材料和测评表进行复评,并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文档,一式四份)。完成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5日。

    5.信用镇评定。辖内达到50%(含)以上的行政村(居)被评为信用村后,由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射阳县信用镇创建量化考评(自评)表》和《射阳县信用镇评定申报表》,并上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文档,一式四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初评,并征求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见。完成时间: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31日。

6.微信评选。县政府办、县金融办、镇政府及射阳农商行按照《射阳县信用镇微信投票评选推广活动方案》的要求,设定票数分档奖励规则,对信用镇进行投票排名,扩大“信用户、村、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提升全社会对射阳农商行微信公众服务号的关注度。完成时间:2016年8月31日前。

(三)表彰奖励、落实优惠政策(2016年9月-2016年12月)

1.命名表彰。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获得相应信用等级的农户及信用村、信用镇进行命名,并颁发《信用证》及牌匾。完成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15日。

2.兑现奖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射阳农商行根据《射阳县“信用户、村、镇”表彰奖励实施方案》的规定,落实兑现奖励措施。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

    3.落实优惠政策。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射阳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射政发〔2015〕50号)第十八、十九、二十条之规定,组织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户、村、镇”落实贷款资金优先、贷款手续简便、贷款利率优惠、授信额度提高等优惠政策。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

四、考核评价

    对照《2016年射阳县金融工作考核细则》,对各村居评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年终一次性给予加减分。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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