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解放路小学报告厅座椅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9 11:43 浏览次数: [字体: ]

受射阳县解放路小学的委托,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射阳县解放路小学报告厅座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G(D)-201653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解放路小学报告厅座椅采购

三、项目简要说明:

1.报告厅座椅规格为:椅高1000mm,中心距550 mm,椅深720 mm,扶手高600 mm,后置安装折叠式写字板,长400 mm,宽300 mm(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座椅数量为324只。

2.样品参考图形

 

 

 

3.开标时需提供样品,否则不推荐中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4400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688日下午1800

2、招标文件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参加投标报名表》;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制作费和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YCGXZBDL@163.COM)。

开标截止时,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逾期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审定;如未完整提供或有虚假材料,则不予推荐中标。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射阳县政府采购市场,列入黑名单。

3、招标文件制作费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制作费: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522268601500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开标前凭缴款凭证盖章原件换取收款收据。

注: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819日下午1500-15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819日下午1530

开标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射阳县解放路小学

联系人:张为国

电  话:18914619880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金凤

电  话:0515-88328199      18921860026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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