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584341H/2016-12027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6-07-30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县城管局2016年8月份工作安排

一、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城市管理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谋划城市管理创新模式;

2、深入开展全国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任务;

3、完成亮化实施的设计和招标,并着手实施工程;

4、对照民生实施工程和城市重点工程时间节点,优质高效加快推进;

5、做好安全、环保、信访三方面工作;

6、牵头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继续做好灾后包保、土地招商工作。

二、城管执法工作

1、做好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各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出店经营、流动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各类违章经营行为;

2、加大对夜市摊位群的管理力度,确保夏季摊位群点秩序优良;

3、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4、继续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对机动车流动经营整治工作;

5、加大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对有安全隐患的广告坚决拆除;

6、对幸福大道的建筑工地适时管理,严查运输车辆跑冒滴漏、带泥行驶行为并对社会农用车拖运渣土严格查处;

7、做好暑假家教、招生以及其他张贴小广告的清除工作;

8、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三、环卫管理工作

1、对照标准,全面做好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工作;以“创卫”为契机,整治不足,紧盯包干单位高标准包干,加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力度,不留“死角”;

2、完成2辆大型扫路车、2辆道路冲洗车、2辆吸污车、1辆喷雾车的采购工作;加快推进2016年度其他设施的采购工作;完成32座公厕维修及11座公厕外接电工程;组织实施3座中转站维修工程和垃圾场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创卫环卫工程(无障碍公厕改造、垃圾场防渗膜更换)的招投标工作;将县城范围未达国家卫生县城要求的旱厕改造工程预算报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并提出最高限价,立即招标实施,力争18日前完成改造;3座新公厕组织招投标工作,其余2座报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并提出最高限价后即招标;

3、继续推进各镇区小垃圾场的封场工作,强化农村环卫督查,强抓达标;

4、继续做好门市门点、居民户的收费工作;配合生产一线做好创卫工作;

5、加快垃圾场环境整治,达标迎查;

6、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路灯管护工作

1、围绕作风建设主题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组织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2、继续全面排查私拉乱接现象,加大路灯灯杆广告整治力度;

3、新建路灯单灯控制系统、陈李线(藕耕至特庸段)电缆更换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4、兴阳路北延、兴海路北延新建路灯工程、幸福大道新建及增补庭院灯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5、人民路、解放路亮化提升工程报财政局评审,后街巷五期亮化工程进入招标、实施阶段;

6、兴阳桥、黄海桥、水产桥、双山桥、合兴桥、海都桥(维修)进入实施阶段;

7、红旗路线路改造工程、朝阳街25盏太阳能LED路灯改造项目与建设部门同步实施;

8、幸福大道重要节点电子显示屏、雕塑亮化,小洋河、恒隆广场、步行街、电视塔等重要节点及标志性建筑亮化一期工程进入评审阶段;

9、常态化开展信访、安全、维稳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市场服务工作

1、实施城北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2、加强东苑、城西市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整治工作;

3、积极配合局系统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工作;

4、进一步做好各市场夏季食品等各项安全防患工作;

5、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6、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步行街工作

1、继续加强步行街的秩序管理和环卫保洁工作,加强督查力度,做到定岗、定责、定区域;

2、做好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针对户外广告牌拿出具体的处置方案;

3、做好高温季节的防暑降温工作;

4、根据县政府批示要求,做好步行街改造升级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5、做好公益宣传及政府部门批准的各项活动的场次安排;

6、完成局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

七、局机关工作

(一)机关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射阳县第十五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问题排查整改,打造忠诚、热爱、为民、务实的城管队伍;

2、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用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

3、做好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正常运转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4、做好新招录人员的培训工作;

5、做好信访、维稳、安全工作;

6、继续做好卫生县城、土地招商、灾后包保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容广告科

1、配合行政执法大队继续做好高炮广告、立杆灯箱等户外广告安全整治工作;

2、配合路灯所完成灯杆广告的全面整治工作;

3、继续完成创卫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4、做好2016年度省级示范路、示范社区改造规划前期资料收集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建办

1、做好2016年县城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工作;

2、做好路灯所、环卫配套设施等政府采购工作;

3、做好兴阳路北延、兴海路北延、四座桥灯改造、幸福大道新建和增补庭院灯、陈李线电缆更换及单灯控制等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4、完成幸福大道、小洋河景观亮化工程验收工作;

    5、对在建工程督查影像资料进行归档,进一步做好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的督查推进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整治办

1、做好示范社区、师范路创建申报工作,工作方案、自评材料、工作总结、街景规划、对比照片、节点照片、视屏等;

2、做好下阶段工作计划安排、信息简报的编制、项目进展月报及动态的系统上报工作;

3、完善督查机制,分定期、不定期对开工吗的环境整治项目的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对施工工程进行督查推进,及时对相关部门、镇区和单位编发督查通报;

4、对收集的整治图片资料进行整理、加工、提炼,形成宣传稿件,通过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介进行报道,推动“931”工作;

5、以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委契机,收集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场景照片及相关资料;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财务科

1、完成局系统资产清查扫尾工作;

2、将全系统所有工程项目录入财政局债务清查系统;

3、上报政府性债务清查报表;

4、上报三公经费报表;

5、加强各单位日常票据审核,要求各单位完善相关费用支出的审批手续;

6、做好日常财务核算、报表、凭证及时归档工作;

7、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察室

1、继续做好城管系统“四风”隐身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

2、继续对城管系统工作人员执行作风建设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3、做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报送工作;

4、做好局系统夏季高温期间防突发性、在建工作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环保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5、做好第一批广告(高炮7杆)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的跟踪督查工作;

6、做好局系统重点工程项目的督查推进工作。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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