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依法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拟订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监督、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监测、调查、评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监管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对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国家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6、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寄生虫与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行政许可科)、医政中医科教科、卫生应急与疾病控制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药政科计划生育指导科组织人事科。
2.2015年末独立核算机构29个,分别是:射阳县卫生局、射阳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射阳县人民医院、射阳县中医院、射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射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射阳县卫生监督所、射阳县妇幼保健所、射阳县计划生育指导站、20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三、部门编制情况说明
卫计委部门年末编制人数2440人,其中行政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403人(含参公2人)。年末实有人数3566人,在职人员2452人,其中行政32人(含工勤1人),事业2420人(含参公2人),离休人员20人,退休人员1094人。
四、2015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
一是切实做好深化医改顶层设计。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原则通过了《射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调研了全县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射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重点推进并完成了80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共招聘65名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平台融合。积极推进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合并,改建了数据中心机房,升级了新农合数据库,实施了县医院与市一院远程医疗建设工作,完成全县第二批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设备建设工作,积极向省、市卫生信息平台上传健康档案79.12万份,门诊信息183.13万条,住院信息8.95万条。四是积极落实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射阳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将试点村卫生室从30家增加到110家,全年累计签约31.31万人,签约率达80.76%。积极推动健康管理团队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促进了签约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规范了乡村医生服务行为。
(二)全面完成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一是出生政策符合率高点定位。我县严格执行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出生政策符合率超过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要求的指标,达98.9%。二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成效显著。目标人群覆盖率98%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平均3.8‰,低于省8‰4.2个千分点。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推进有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从思想上导;形成联合督查、定期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年开展联合执法3次以上,从制度上堵;全面建立镇村组三级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包干责任体系,从源头上防。由于多措并举,整治“两非”取得明显成效,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四是城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部落实。全面落实了奖特扶工作。我县严把审核关,实行村、镇、县公示制度。做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我县实行“退休奖励齐步走”,此项工作在全市首创。我县专门出台《射阳县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为468个失独家庭578人、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252人提供帮助。五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阳光运行。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率达100%。建立“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机制。专门下发了《人口计生便民服务窗口考核细则》,我县一站式办证窗口的做法,省在《人口计生工作简报》上予以推广。六是人口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特色鲜明。创新思维,打造特色平台。我县打造了“一键通”村级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金人桥”人口信息处理交换平台、“微人口”网络服务平台等三大信息化平台。实现县镇村组信息一体化,各块信息一盘棋,部门信息一网通。目前,我县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全省、全市有较高的知名度,成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特色名片。
(三)不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2015年,全县83.6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100%,人均筹资480元。全县门诊补偿352.5万人次,6399.7万元;住院补偿8.3万人次,2.35亿元;累计补偿360.8万人次,2.99亿元。大病保险赔付4305人次,赔付资金1121.2万元。合作医疗补偿和大病保险赔付累计达万元以上的有4623人,最高个人补偿赔付达17万元。新农合政策补偿比达75%以上。一是调整新农合筹资制度。实施了新农合筹资制度改革,改滚动筹资为网上预筹和定时定点筹资相结合新的筹资制度,联合县农商行在海河、阜余、陈洋创新开展了“一折通”代缴参合资金试点探索。二是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出台了《射阳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管理办法》,合理调整了县、镇、村,县内和县外各级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引导群众分级合理就医。三是细化新农合控费措施。制定了《射阳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控制管理规定》,持续实施住院按床日和按病种付费制度,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60种;实行门诊结报费用总额控制,确定了住院核心指标费用控制标准,平均住院床日以2014年为基数实现零增长。组织开展新农合信用等级评定,首次评定达AAA级5家、达AA级17家、达A级11家。四是加强新农合稽查监管。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稽查和住院病历评审,通报处理了16家定点机构违规结报行为,处罚扣减补偿资金10多万元,记录不良服务行为积分158分。积极推行异地联网结报,已与18家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新农合服务协议,参合群众转诊住院费用全部实行网络直报。
(四)扎实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基础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管理,新核准设置、注册登记3家医疗机构,校验和换发执业许可证60份,注销了1家厂卫生室;办理医护人员执业注册112份;对全县35家医院依法执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及医疗保障工作,对全县救护车辆警灯警报器和外观标识等进行了清理,统一纳入“120”体系管理。强化医疗核心制度教育培训,严格手术安全核查和手术风险评估,开展临床用血、在架病历专项检查,坚持实行特殊和危重病人集体沟通,全面落实病人安全目标。扎实开展临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加强药品使用预警监测,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组织了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家家到专项检查,县中医院、洋马中心卫生院、特庸镇卫生院、仁爱医院接受了市级感染管理检查,振阳医院血液透析技术和消毒供应室通过了市级验收。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举办了19期市县级继续教育技术项目培训;安排283名基层医护人员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务实进修、院感和临床合理用药等培训。组织全县26个医疗单位、8个专业、166名卫技人员开展了“三基三严”考试。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了护士进社区、进养老院活动,全县25家医疗单位为7500多人提供了义诊健康咨询;与县妇联共同举办了射阳县首届巾帼英雄岗位技能大赛护理技能竞赛活动,49名选手参赛, 18名选手分获县妇联、县卫计委表彰。三是推行医疗保险,创建平安医院。进一步完善平安医院建设领导组织,签定了创建平安医院责任状,制定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计划,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推行医疗责任险,加强第三方调解机构建设,提高医疗纠纷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县人民医院被授予盐城市首批市级平安医院,县中医院和兴桥、长荡、合兴、新坍等镇卫生院被授予县级平安医院。四是打造中医特色,提升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射阳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洋马中心卫生院、合兴卫生院通过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验收。县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肾病科为市级重点特色专科。县中医院初步建成一体化诊疗服务中心。中医急诊急救已纳入到120院前急救网络体系。组织开展了“中医药就在你身边”科普巡讲活动,有6项技术申报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10项申报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24名同志申报盐城市重点人才、青年人才。
(五)不断促进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一是公卫项目实施规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全面规范实施。全县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77.1万份,开展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7.3万人次;管理高血压患者9.7万人、糖尿病患者2.5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470人,协助开展卫生监督巡查6371次。探索开设了镇级慢性病专科门诊,盘湾、洋马、兴桥、千秋、特庸5家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运行良好。二是疾病控制措施扎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霍乱、手足口等重点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2015年,全县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16种1069例,累计报告发病率57.24/10万,比去年同期下降7.05%。规范实施了癌症早诊早治、淮河项目局部区域环境医学调查、高血压前期人群队列研究、全国性病区域监测(哨点)、麻风病监测工作等项目。三是卫生监督保障有力。顺利完成餐饮监管职能交接,对卫生监督职能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全年共核发卫生许可证1678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起,罚没款11.4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妇幼卫生管理有序。依法颁发母婴保健服务技术执业许可证16个。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27%,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99.31 %,高危孕产妇筛查率、管理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叶酸增补任务完成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100%。“两非”案件零发生。为50460名农村妇女开展两癌筛查,检出宫颈癌16例、乳腺癌11例、其它妇女病11751例。五是爱国卫生深入开展。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县城和卫生镇村创建,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核评审,黄沙港镇新创成省级卫生镇。顺利完成了虫媒传染病媒介生物监测工作任务。在9个镇(区)所属的23个村(居)完成了10000户卫生改厕任。
(六)努力提高卫计服务群众满意度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和必读书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教育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结合“十问射阳”和“争当‘三严三实’好干部,推动盐城发展上台阶”等活动,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学、树、创”和“评定升”活动。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内控制度,营造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良好的制度环境。查处违纪案件7人次,成功化解四级信访8件,调查答复江苏阳光信访平台举报投诉25件,纪委信访核查1件,政风热线、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举报投诉265件。三是持续改善卫生计生服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为,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扎实开展窗口竞赛活动。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示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就医流程,落实便民措施,方便患者就医。持续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督查,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招待费报备制度,“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深入推进行风评议活动,对县医院、中医院、县二院和临海中心卫生院出院病人住院期间服务满意度进行第三方调查。在全县首批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卫计服务的监督,共同为优化卫计服务献计献策,有效地促进了全系统卫计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医疗环境的改善。
第二部分 卫计委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链接:卫计委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文末附件)
第三部分 卫计委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收入总计86564.13万元、支出总计87900.50万元,比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50.98万元、10963.78万元,增加8.45%和14.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增长。
(一)收入总计86564.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345.15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03.57万元,增长1.68%。
2.上级补助收入953.13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870.89万元,增长1058%。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财政补助结转2015年使用列上级补助。
3.事业收入65604.67万元,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展医疗卫生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596.75万元,增长7.53 %。主要原因是医疗单位医疗收入的增加。
4.经营收入13.67万元,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49.56万元,减少78.38 %。主要原因是药品差价的减少。
5.其他收入1647.50万元,为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为下属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029.31万元,增长166.50%。主要原因是县直医疗单位其他收入增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38.72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累计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5.37万元,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7900.50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13万元,主要用于四统一人员死亡抚恤和退休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8.26万元,增长135.57%。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社会保障支出补助在2015年下达并列支。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7434.3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0695.52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的增加。
(3)结余分配407.8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530.02万元,减少86.11%。主要原因是2016年支出增加,当年收支结余大幅减少。
(4)年末结转和结余229.92万元,为下属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经营结余。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收入合计8656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45.15元,占21.19%;上级补助收入953.13万元,占1.10%;事业收入65604.67万元,占75.79%;经营收入13.67万元,占0.02%;其他收入1647.50万元,占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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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支出合计8790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766.59万元,占95.30 %;项目支出4122.02万元,占4.69%,主要用于退休乡村医生补助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项目等;经营支出11.90万元,占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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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345.15万元,比上年增加303.57万元,增长1.68%。财政拨款支出18350.60万元,比上年增加247.63万元,增加1.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项目经费和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机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350.60元,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的20.8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6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项目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74.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和上级追加项目类补助。依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47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年初无预算,为追加指标。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6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年初无预算,为追加指标。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7.29万元,支出决算为478.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指标61.1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年初无预算,为追加指标。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年初无预算,为追加指标。
4.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指标公立医院改革450万元。
5.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
6.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
7.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指标150万元。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指标基药补助等3546.9万元。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工资补助等追加指标4949.2万元。
10.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指标110万元。
11.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77.5万元,支出决算为458.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指标181.27万元。
12.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62.13万元,支出决算为418.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指标256.76万元。
13.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6.3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指标2496.36万元。
14.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6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重大公共卫生补助指标620.69万元。
15.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指标128万元。
16.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指标98万元。
17.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15.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74.7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度追加指标2158.76万元。
18.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1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指标464.11。
19.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指标36.11万元。
20.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主要原因追加指标2.25万元。
2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指标32.7万元。
(按照“公开05表”中的宫内分类“项”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予以解释)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14.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9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88.37万元、津贴补贴905.87万元、奖金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75.50万元、绩效工资2400.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1.23万元。(按照“公开06表”中实际发生的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562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1.99万元、印刷费143.40元、手续费 0.09万元、水费24.69万元、电费146.68万元、邮电费43.83万元、物业管理费37.87万元、差旅费105.30万元、维修(护)费651.69万元、培训费17.73万元、公务接待费64.56万元、劳务费1162.48万元、委托业务费50.35万元、工会经费54.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3.66万元。(按照“公开06表”中实际发生的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0.60万元,比上年增加247.6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项目支出。卫计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74.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药补助、绩效工资、公共卫生等项目为年度追加指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13万元,占2.5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879.02万元,占97.4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14.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9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公开08表” 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562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公开08表” 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卫计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8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04万元,占“三公”经费43.74%。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8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97.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和维修保养等。2015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04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6.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来人和临近县区来人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475批次,12603人次。主要为29家独立核算单位日常接待上级来人和临近县区来人以及工作餐等。
卫计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5.23万元,预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包含了下属23家未实行预算的单位数据。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约35个,参加会议约390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县卫生工作会议和计生工作会议和下属单位相关业务专项工作会议等。
卫计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1.57万元,预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包含了下属23家未实行预算的单位数据。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约57个,组织培训约6300人次,主要为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培训、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培训等。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卫计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45.15元,比上年增加303.57万元,增长1.6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0.60元,比上年增加247.63万元,增加1.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项目经费和项目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58万元,比上年减少21.18万元,减少17.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削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1万元。货物采购项目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中标单位为射阳朝翔电脑有限公司、射阳县创新电脑有限公司、盐阜人民商场射阳店等;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是车辆维修费用,定点维修单位是江苏潇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中0项目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本部门的情况具体列示并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