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单位、各企业:
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政安办电[2016]32号)及射安传发[2016]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当前以及国庆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措施,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在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深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剧毒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事业单位危险物品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特别是危化品罐区、库区、堆场进行严密检查,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打非”责任和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公路站等部门及各类运输企业要针对客运流量增大的实际情况,突出农村、集镇等车船密集区域,加强客运、危险物品运输、重型车运输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行为,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要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检查,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对航道内的各类船只特别是危险品运输船只和人渡船只一律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要集中整治水运码头和运输秩序,坚决取缔、严厉打击渔船和农用自用船非法载客行为。
(三)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把关,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集中组织力量对商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医院、学校、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区域进行重点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有关责任单位要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施完好率,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对公共场所电梯开展全面排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安全运行。
(四)加强安全警示标志设立监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地段、企业及闸、站、桥、涵、路等设施都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公告,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强化对房屋建筑施工、旧区改造现场、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对易受强风、暴雨等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大型设备,建设单位提前采取防护措施。严格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强化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事故。
农机、燃气、水务、供电、通讯等行业领域,也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庆正值夏秋交替时节,气温反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运输流量较大,安全生产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依然突出。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及所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找准存在的风险节点、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本攻坚。要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及专项整治,狠抓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油气管道、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综合运用专题巡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专家问诊”、警示约谈等手段,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严肃依法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危险源和生产单元,要采取断然有效措施,依法责令关停;对于企业自查自纠和镇区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一律制定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防范预案,切实将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对于节日前后存在停工复工的企业,要严格督促其落实开复工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措施,全力防控各类事故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抓好节日期间及前后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的畅通。要加强针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动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果断处置,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在9月23日和10月8日将检查情况报至镇安监办。
四明镇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