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城管委〔2016〕25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省、市、县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 ,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 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制度、大力弘扬抗灾救灾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总)支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和换届选举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扎实做好此次换届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凡任期届满的党(总)支部请于2016年10月30日前按程序完成换届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局办公室。电话:69680329,邮箱:wyz-723@163.com。
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中共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
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 ,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章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作出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近年来,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甚至长期不换届,出现这些问题既有基层党组织执行规定不严的原因,也有上级党组织督促指导不力的原因。为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根据中央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基层党组织同时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一年内没有换届的;任期届满,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要逐一排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二、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没有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区别不同情况,明确换届时间进度,督促指导其抓紧换届。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的,要先整顿再换届;对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选派、兼任等方式,抓紧配备后进行换届;对因党员分散或流动党员多,达不到换届选举规定人数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组织换届。原则上2016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上级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创造有利条件,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规定。要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请示;需延期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规定,组织换届业务培训,加强具体指导。要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请于2017年2月底前报送中央组织部。
附件: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6年5月4日
附件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写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6年 月 日
|
类别 |
任期届满后,一年以内有换届未经 上级党组织批准的 |
任期届满后,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 |
整改情况 |
备注 |
||||||||||
|
小计 (个数) |
党委 |
党总支 |
党支部 |
小计 (个数) |
|
党委 |
|
党总支 |
|
党支部 |
检查后完成换届的 |
检查后还未换届的 |
||
|
其中超过两届任期没有换届的 |
其中超过两届任期没有换届的 |
其中超过两届任期没有换届的 |
||||||||||||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镇区 |
|
|
|
|
|
|
|
|
|
|
|
|
|
|
|
村居 |
|
|
|
|
|
|
|
|
|
|
|
|
|
|
|
社区 |
|
|
|
|
|
|
|
|
|
|
|
|
|
|
|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 |
|
|
|
|
|
|
|
|
|
|
|
|
|
|
|
非公有制企业 |
|
|
|
|
|
|
|
|
|
|
|
|
|
|
|
机关 |
|
|
|
|
|
|
|
|
|
|
|
|
|
|
|
学校 |
|
|
|
|
|
|
|
|
|
|
|
|
|
|
|
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9月21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