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地方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射阳县对全县14个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开展规范化管理。一是全员培训。对新招录的公务员进基层司法所工作的进行培训,重点在业务工作、平台应用等方面进行培训,使他们快速熟悉基层工作,目前,各司法所对平台应该率达到了100%。二是规范财务。实行严格的财务报账制度,按照每个所每年5万元的标准,每月到县局结账,当月使用,当月结清,既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也有效防止不合理的使用。三是严格考核。对基层司法所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职能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局办公室对他们的工作每月进行检查每月通报,根据平时检查,结合年终考核,对处于末位的,取消年度先进评比。(杨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