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市、省、全国“两会”将陆续召开,为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饮用水源安全,全面整治我县涉及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隐患和问题,按照市环保局盐环办[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安排,决定开展一次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对象
排查射阳河、明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和存在的环境问题,重点排查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企业、油库、危化品仓库、码头、岸边堆积物。
二、排查内容
1、监察局、沿海分局、染整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污染源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污水排放去向、厂区内危化品储存情况、固废危废的规范化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油库、码头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油库和码头的危化品仓储及装卸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2、监测站制定《春节及“两会”期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射阳河、明湖水库水源地在做好常规指标监测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特征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增加点位,提高频次,密切监视水质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三、分工及时间安排
1、监察局、沿海分局、染整区分局、开发区分局按照属地划分,对各自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排查,填写《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调查表》(附件1),每日下午5时前,报送当日情况至监察局水源中队;
2、监测站负责对水源地相关点位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抄送监察局;
3、时间安排:2017年1月16日-2017年3月26日。
四、规定及要求
1、相关单位要将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近期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当日调查情况;
2、排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隐患、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予以处置,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有效整治辖区内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
3、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