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5734267H/2017-1242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10-13
文号 射住建发〔2017〕25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在全县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区村建服务中心,农盐场安全监管机构,县安监站,质监站,燃气所,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信访、安全、环保“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射办发〔2017〕68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四季度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巩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成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

1、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督促和检查施工企业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督促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专项行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加大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重点部位、环节的监控及检查:一是施工现场排水。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等,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二是边坡基坑支护。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恶劣天气过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观察边坡有无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加大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排水设施。三是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恶劣天气时,停止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除作业,恶劣天气后,检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是否摇晃、变形,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并及时处理。四是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和灵敏可靠,提高设备防倾覆的性能。五是施工临时用电。确保各种电气设备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防雨措施可靠,确保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六是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安全可靠,避开滑坡、坍塌等灾害地段,恶劣天气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恶劣天气过后应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城市燃气

一是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二是城镇燃气供应设施隐患排查情况。全面摸清燃气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隐患;排查天然气、液化气储存场站日常管理、站外建(构)筑与设施安全间距、应急物资储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等。检查一、二级目标反恐怖防范要求落实以及消防设施的配备以及定期检验、维修情况。三是燃气设施附近施工现场监护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并实施现场监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情况。四是燃气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情况。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的对接协调,严肃查处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等。

三、时间步骤

(一)兜底排查阶段(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5日)。各镇(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突出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到位。

(二)整改推进阶段(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1月30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必须层层建立台账,明确隐患的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2月)。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镇(区)、各单位要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将此次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有效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住建局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徐勇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高军任副组长,局建工科、建设科、质监站、安监站、燃气所、市政服务中心、管网公司等科室、单位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工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开展。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保持当前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镇区和行业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要求,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隐患大排查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热线,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坚持严查即改。各镇区、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两个不发生”的要求,迅速对辖区内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隐患,要当作事故来处理,立即关停整改,迅速整改,实行隐患清单销号管理。隐患整改到位后,要向属地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检查,未申请复工检查或复工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复工复产。自即日起至月底前,对发生伤亡事故的镇区、单位,一律升级调查处理,由市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值班值守。自即日起至月底前,各镇区、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排出值班表,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信息畅通。各镇区、驻射省属农盐场安全工作值班表请于15日前报局建工科,并实行安全隐患、事故日报制度,没有隐患问题的也要实行“零报告”。联系人:孙永强,电话:69923520。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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