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县局机关各科、室、处: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
吴晶晶 任开发区司法所所长,免去海河司法所
副所长职务;
周书法 任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副股级);
陈肖一 任法律援助暨“148”工作科副科长;
于 坤 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导科副科长;
李 晨 任四明司法所副所长;
徐 欣 任盘湾司法所副所长;
费 晟 任新坍司法所副所长;
刘昌龙 任兴桥司法所副所长。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30日
抄报:市司法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
射阳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