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根据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有关工作要求,规范12345政府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网络舆情及其它上级交(督)办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时妥善回应群众诉求和网民舆论,切实提升城管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分工
1、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办理落实职能范围内的派单事项,并拟出答复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重大、复杂类事项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
2、局办公室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答复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和修改完善;
3、局办公室、局督查科负责对办理流程和办理质量进行跟踪督查和考评考绩。
二、规范办理流程
1、咨询、建议类事项: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能够直接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直接答复的,必须在2日内予以答复。
2、一般性投诉、举报、反映类事项: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在受理后3小时内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落实办理并拟出答复意见。
3、重大、复杂类事项:对于县领导批办、县信访局交办、二次以上重复派单的事项,以及重要网络舆情,局办公室在受理后1小时内呈报局主要负责人,经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报分管负责人签署办理意见,派单至相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落实办理并拟出答复意见,经局分管负责人签字把关后,报局办公室进行修改完善,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落实答复。
4、非我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对于经审核认定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事项,如县领导批办的,不得推诿,力所能及的应该予以受理解决,因职能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应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会办研究、办理落实;通过领导信箱或热线平台受理的此类事项,局办公室应在受理当日或次日从原渠道退回,同时向上级派单部门说明退回理由和依据;如系当事人直接向我局反映的,应告知当事人正确渠道。
三、严肃工作纪律
1、严格把控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345政府热线、信访投诉和网络舆情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抓实做细。(1)局办公室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将所有派单登记在册,注明日期、事项、批示要求、承办单位、承办人、办结时限等内容。(2)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局办公室之间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建立联络员通讯名册,每一件派单都要明确具体承办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责任明确到人。(3)对于经局主要负责人批示的派单,局办公室要对相关答复内容严格把关,不严谨、不规范的发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答复并纳入考核范畴。
2、严格办理时限:局办公室、局督查科要密切关注派单办理时限,及时提醒或跟踪催办。(1)对于不能按期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时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2)对于超期限未办结的,局办公室应将情况上报局领导,并通报局督查科,由局督查科负责二次催办;(3)对于经局督查科二次催办仍未办理落实且无正当理由的,以及同一事项上级2次以上发回重办的,对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具体承办人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催办督办情况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执纪问责的重点。
3、严格考核奖惩:局办公室、局督查科对12345政府热线、群众来信来访及网络舆情的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等情况进行细化考核,考评结果计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评议指标分值。(1)对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表彰奖励给予优先;对因办理不力而受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重大舆论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2)对在办理过程中因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渎职失职、滥用职权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