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通知》(苏环办﹝2017﹞361号)、《关于开展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省级驻点督查的通知》(苏环办﹝2017﹞365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通知》(盐环办[2017]20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重点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重点和人员分组
督查时间:12月4日-12月31日
以保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尤其是互联网和国家公祭日活动期间,我局对全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督查工作,成立五个督查组,分别由环监局一中队、二中队和开发区分局、染整区分局、沿海分局负责人任组长,督查区域为各组日常监管区域。另总量科、环境监测站各派两名同志配合五个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二、督查内容
(一)各镇(区)、农盐场大气治理强化方案、冬季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煤质控制情况。重点督查燃煤企业是否使用低硫煤(含硫率低于0.7%)。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重点督查各镇(区)、农盐场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是否按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落实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四)工业点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机组调停情况,列入年度大气治理工作计划和强化方案但至今未完成治理任务工业企业的停产整治情况,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停产措施实施情况。
(五)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情况。重点督查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六)扬尘污染控制情况。重点督查施工场地是否落实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是否做好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冲洗清洁工作等防扬尘措施。
(七)各类尘源控制整治情况。重点督查港口、码头、车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是否落实控尘措施;煤炭、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是否落实密闭化运输管理要求;裸地扬尘无组织排放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八)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情况。重点督查高速公路、国道等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是否存在黑烟污染企业、垃圾和秸秆等露天焚烧现象。
三、督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对各自督查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应急管理和值守,及时处置突发性环境事件。
(二)强化督查联动。强化督查期间,各督查组要结合日常监管、秸秆禁烧等专项行动要求,切实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对督查和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在强化督查期间,各督查组要每日对辖区内检查企业和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形成检查专报,每日16:30时前报送环监局,由环监局汇总上报市局。
(四)依法从严处理。各督查组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对故意停运治污设施或通过旁路偷排直排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监督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督查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督促地方依法严肃处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将约谈当地政府或有关企业。
(六)做好信息公开。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公布专项督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信息不得对外宣传,有关人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或以其他方式发布相关信息。
(七)严守廉政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安排与督查无关的活动。如督查期间出现督查组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1、每日检查情况汇总表
2、每日检查情况明细表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
每日检查情况汇总表( 月 日)
序号 | 日期 | 地区 | 检查企业数(个) | 检查工地数(个) | 储油库或加油站(个) | 存在环境问题企业数(个) | 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数(个) | 备注 |
|
|
|
|
|
|
|
|
|
附件2
每日检查情况明细表( 月 日)
序号 | 日期 | 地区 | 企业名称 | 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 整改落实情况和处理处罚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