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员会、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贯彻县委、县政府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双月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全方位、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改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重点
突出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消防安全、供电线路、海洋渔业、幼儿园等重点行业领域,在各行业领域集中打击和整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和使用的。
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治的。
3、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不到位、不运行的。
4、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非法充装、储存、经营燃气及液化石油气的;破坏损害燃气管道、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的。
5、人员密集场所防火措施不落实、消防通道堵塞的。
6、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未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7、危化品车辆运输、客货车运输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海洋渔业、海上运输违反海洋安全管理规定的。
8、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
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10、职业危害严重、违规动火作业、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未配备的。
三、整治要求
1、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安全双月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开展专项行动。
2、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承担指导监督责任,并在重点行业领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其中: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冶金等行业领域由镇安监站牵头组织查处。
(2)道路交通、消防、剧毒品管理及涉化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业领域由派出所,公路站牵头组织查处。
(3)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规划管理等行业领域由镇村建中心牵头组织查处。
(4)公路、水上运输、渡口、交通建设工程等行业领域由镇交管所牵头组织查处。
(5)特种设备安全等行业领域、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由镇市场监管分局牵头组织查处。
(6)文化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由镇文广中心牵头组织查处。
(7)学校、幼儿园等行业领域由镇教育办牵头组织查处。
(8)供电线路等行业领域由镇供电所牵头组织查处。
(9)农机安全等行业领域由镇农技中心牵头组织查处。
(10)城管安全等行业领域由镇城管队牵头组织查处。
四、方法步骤
安全双月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月5日开始到4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2月5日-3月10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制订安全双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月10日前方案报镇安委办。要立即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突出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到位。
(二)隐患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3月30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促进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安全事故。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每周四将行动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治情况报送镇安委会,重大安全问题,镇安委会将进行挂牌督办和专项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31日-4月5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双月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要重抓建章立制,切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4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报送镇安监办(联系电话:82735176)。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专项行动由镇安委会牵头。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二)深化协作,严格执法。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细抓“排查”、重抓“整改”、严抓“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统筹兼顾,力求长效。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长效机制。
2017年2月5日